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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李嘉廷的情妇”

摘要:

    对于自己和李嘉廷发生过的3次性交往,邹丽佳认为这只有感谢没有爱。

    邹丽佳在接受《家庭》杂志记者采访时,居然振振有词地说——

  每一个贪官背后都可能藏着不光彩的女人,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也不例外。刚刚揭出情妇徐某,现在又冒出一个邹丽佳……与第一个情妇不同,邹丽佳居然振振有词:“我和他只有3次性交往,我不是李嘉廷的情妇!”她虽然已是年近半百之人,却举止优雅,在商海里曾经光彩炫目,让一些男人汗颜。案发前,她是云南省政协常务委员。有人说她在昆明不仅办了大观商业城、建了云南省第一家五星级酒店,还说她是李嘉廷的情妇。

    作为李嘉廷串案中主要案犯之一的邹丽佳,近日已被云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行贿罪,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和涉嫌挪用资金罪移送审查起诉。

  2003年7月中旬,记者在办案人员的陪同下,前往看守所采访犯罪嫌疑人邹丽佳,以下是她的自述。

第一次:只有感谢没有爱

  被抓之前,有一次路过广场,我听到一群人津津有味地议论:“佳华酒店的女老板是省长李嘉廷的情妇,这女人是60多岁的‘老奶’!”我听了很生气,但没有辩驳。

  他们说的那个女老板就是我。我有那么老吗?今年我不就40岁多一点儿?至于说我是李嘉廷的情妇,那就更有失公允了。其实,我和他只有3次性交往,我不是李嘉廷的情妇。

  我属于有钱的女人,在商业圈子里有我的位置。我想把事业做大,才去找李嘉廷。说实话,初见他时我嫌他长相一般。当时,他还不是省长,职位也不够高,不过他能办事,所以我愿意和他交往。

  我承认,我和李嘉廷有过那种亲密关系。我和他发生第一次性关系是为了感激他,只能算是性交往。直到今天我仍相信,李嘉廷根本不会喜欢我这样的女人。李嘉廷曾对办案人员说,是我先对他进行挑逗,他才和我发生性关系的。为此,我一直对中纪委的人以及检察官说:“李嘉廷怎么说,我就怎么认。”

  事情要从1992年说起。那时,我开始筹办云南省第一家五星级酒店——佳华酒店,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在美国和澳大利亚都有朋友,我向他们筹措到第一笔运作资金,就信心百倍地干起来了。

  酒店最早起名为“新茶花宾馆”。快要完工时,我突然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不让我在那块地上做了,要给我重新安排一个地方。眼看投入的大量资金和一年多的心血就要付诸东流,我欲哭无泪。后来,在省市各级有关部门的过问下,同时为了迎接1999年在昆明市举办的世博会,完成高规格的接待任务,经多方论证,主管部门终于同意我们继续建“佳华”,并且决定把它建成昆明市的标志性建筑。这样,我们才得以顺利施工。

  1996年,红塔集团(以下简称“红塔”)和我们签署了一份委托代建协议,我的不幸由此开始。这也是两年后我和李嘉廷认识并交往的起源。

  我们把“佳华”的B座卖给了红塔集团,就是现在人们看到的红塔大厦。“红塔”当时的负责人是褚时健,他是经过反复论证才和我们签订协议的。谁会想到,“红塔”按协议将第一笔款付给我们之后,褚时健就出事了,导致我们与“红塔”的协议不能顺利执行,我们的工程因此停了下来。此事把我弄得焦头烂额,我多次跑到玉溪去找“红塔”的人,也去找市里的一些领导,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在山穷水尽的时候,李嘉廷帮了我的大忙。

  1996年8月8日,昆交会开幕,云南的每位副省长都要会见一些海外客商。我所代表的公司属李嘉廷会见的客商之一。那时,我们是昆明市最大的一家投资商。在昆交会会场的会客厅里,李嘉廷接见了我们。我先提问:“我们在云南投资遇到困难,政府会支持我们吗?”他当即表态:“肯定会,你们碰到困难,我会帮助解决。具体情况我不太了解,你能不能写个材料给我。”当天,我就派人送了一份报告给他。后来听说他把报告批给了“红塔”,还派专人组织“红塔”和我们现场办公,协商解决问题。很快,“红塔”就将欠款打到了我们的账上。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通过他的秘书接通了李嘉廷的电话,语气温柔地说:“我有急事,很想见你一面。”李嘉廷答应了。很快,他在秘书的陪同下赶到我住的宾馆房间。

  一见到他,我说:“我想单独和你谈谈。”他的秘书离开了,房间里只剩下我和他。他帮过我的大忙,让我很感激,我温存地拉着他的手说:“其实并没有什么急事,我只想找你说说话。”他顺势把我抱在怀里说:“说什么话呢?”之后,我们一边说,一边紧紧地拥抱对方,情不自禁地迈出了第一步——发生了第一次性交往。

第二次:谁更可遇而不可求

  自从和他有了性交往后,我们的关系就非同一般了。我有了更多的理由找他,他也很乐意看见我,并在许多事情上帮了我的大忙。

  1998年初的一天,李嘉廷率人到“佳华”建设工地视察。礼节性地相互问候后,我向他提出,为了确保“佳华”能在1999年5月世博会期间如期投入使用,想把“佳华”列入世博会重点配套项目,同时还提出想争取建设银行的贷款。李嘉廷当即表态:“这是好事,你们尽快准备一份报告给我。”

  过了几天,我带着准备好的两份报告直接去李嘉廷的办公室,李嘉廷看后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协助解决。这事很快就办成了。

  同年7月,我又去找李嘉廷汇报工作,说我想引进世界500强之一的“沃尔玛”进入昆明市场,但反对的人很多,想请他出面做工作。他认为这件事有利于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立即吩咐有关人员去协调此事。接下来,经多方协商,“沃尔玛”顺利进入了昆明市场,开办了连锁店,但工程进展并不顺利。有一次,省市区领导去工地检查工程,我不断诉苦,反复说一句话:“我真的没想到会这么难!”李嘉廷对我开玩笑说:“邹丽佳,这下子轮到你睡不着觉了。不过,还有我呢。”我听后心里压力缓解了。

  我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赶在世博会之前如期完工。

  记得我和李嘉廷有了实质性关系后不久,在北京的一次社交场合上,我开玩笑地对他说:“李省长,你喜欢我为云南打工吗?”他笑眯眯地说:“我是喜欢你为云南打工,但更喜欢你这个人,因为你是一个会干事的人,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人。”当时我也很高兴,说了许多今天听起来十分肉麻的话:“我同样觉得你是一个会干事的人,一个真正的男人。我在焦头烂额的时候遇到了你,是你帮了我的大忙,你对我提的问题回答得很干脆,解决得很彻底。我真的也认为你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人。”说完,我们会心地笑了。

  我和李嘉廷的第二次性交往是在香港,时间是2000年7月的一天。当时,李嘉廷出访欧洲回国途经香港,我请某巨商的儿子把他们安排在香港君悦酒店。他们住下后,我同香港某公司董事长罗某专程前去看望他,双方聊了一阵后我们就告辞了。我和罗某走到大堂时,我借故让罗某先走,然后返回李嘉廷的房间,对他说我已在香港帮他联系上他想见的一位官员,不日就可安排面谈。他听了很高兴,说我又为云南找到了一条出路,边说边把我紧紧地抱住,还说:“邹丽佳,你真行啊!我真的谢谢你,代表云南政府向你表示感谢!”他边说边拼命地亲吻我……事后,我问他:“你感谢我为云南又找到一条出路,就用这种方式表示?”他听后大笑起来,我也笑了。

  我从包里取出事先准备好的3万港元和5000美金送给李嘉廷,说给他做零花钱,他不要。我说:“你现在住的这个总统套房,按规矩每晚都要给服务员小费。”我看他真的不懂,又问他:“你给人家小费了没有?”他问给多少,我告诉他:“一般给500港元左右,放在桌子上就行了。”他一听就大声叫起来:“你说什么?500元在云南相当于一个公务员的工资呀!”我说:“这是规矩,入乡随俗嘛。”他依然不要我的钱。我便说:“你就当是给人家的小费吧!”他问:“我给人民币行不行?”我说:“人家只收港币或美金。”临走时,我把钱放在了桌子上。

第三次:我算怎样的女人

  在看守所里,有时回忆起自己的一生,我会潸然落泪。

  1985年2月我们全家移居香港后,我主要经营房地产和炒股。今天看来,不管我是怎样的女人,我都要说:云南是我的家乡,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我十分热爱她。这是我愿意回家乡投资的原因。

  我于20世纪70年代初参加工作,开始是云南省晋宁县招待所的普通女工,1974年底调入昆明市土产公司做工会工作。在此期间,我和我的先生谈恋爱。随后,我调入昆明市供销社办公室工作。1975年2月,我和先生结婚,之后喜得千金。女儿13岁时,我们把她安排到国外读书,我有3年没与女儿见面了,我很想念她。2001年初,我本来打算把昆明的事处理好了就到美国去看望她,没想到还没成行就被抓了。

  第三次和李嘉廷见面,是我和他的最后一次约见。

  2001年春节的一天,我从香港回到昆明,刚下飞机,就听到李嘉廷的儿子被抓的消息,于是连忙打电话给李嘉廷,问他是否有此事。他问:“你怎么知道?”我又追问他是不是真有此事,他“嗯”了一声就把电话挂了。

  为了弄清情况,我又给李嘉廷打电话,告诉他我要见他。他答应马上来见我。

  那天晚上大约7点多,李嘉廷来到我在“佳华”住的房间。刚进门,他就明显情绪烦躁,看上去十分憔悴。我主动抓住他的手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他紧紧地抱住我说:“你说我这个人坏不坏?”我说:“我不觉得。可你要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长叹一声说:“你不懂!”我说:“要不要我到北京找人帮忙?”他说:“不要了。”

  随后,我们上床。事后,他沉默了很长时间,又问我:“我要有什么事,你不会不在意吧?不会把我们的关系说出去吧?”我说:“为什么要这样问?我不会落井下石。”他不再说话了。

  后来,李嘉廷去北京开会,我去上海出差。没过几天,他在北京被抓。我从上海回来时,刚下飞机就看见一位笑容可掬的小姐迎面走来,她说有人找我,我没有多想就跟着她走。到了那里我才知道,是中纪委的人找我来了。

  对李嘉廷的相助,我除了三次“以身相许”,再就是给他送钱。现在我被数罪并罚,其中一条罪状就是行贿。

  2003年7月,云南省检察机关以我涉嫌行贿、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和涉嫌挪用资金罪,将我移送审查起诉。

     我回家乡那么多年,耗资数亿元建起来的五星级酒店一直亏损……

  我现在什么都说出来了,牢都坐了,还有什么不敢说的?
     (《家庭》2003年9月上半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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