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3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福州市委原副书记吴文达有期徒刑15年。与此同时,一批福州官员因为与“陈凯案”有牵连而纷纷落马。
发生在福州的“陈凯案”,被一些媒体称作是“共和国第一大案”的“远华案”的“翻版”。实际上,两个案子确有共同特点:
其一,都发生在福建。
其二,赖昌星和陈凯的文化水平都不高,但他们都有极强的冒险精神,靠着赌徒心态,从小商贩一步步“坐大”成能够影响一方政局和稳定的“黑老大”,并最终作出了惊天大案。
其三,赖昌星与陈凯都利用福建沿海的区位特点,一个搞走私,一个卷入跨国贩毒。他们并不直接从本地人民的口袋里掏钱,赖昌星是从国库里抓,陈凯主要是把跨国毒贩从国外地下钱庄汇回福建的毒资“漂白”,表面上他又投资规模较大的正当生意,以做好伪装,因而,隐蔽性极强。
其四,他们都用钱财、美色等行贿,拉拢腐蚀了一大批干部,尤其是党政、公检法等要害部门和金融系统的重要官员,形成了强大的保护网,致使他们的罪恶交易能够长期蛰伏。
其五,由于他们的保护网十分强大,以及相关部门官员成批烂掉,所以两个案件都要借助外力,由中央直接查办。
所不同的是,赖昌星亡命国外,陈凯却未能逃出法网。
人们记得,在“远华案”经两年查处终于尘埃落定的2001年春,参加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在北京举行媒体见面会,福建省与福州市、厦门市有关领导对中外记者说:“案件发生后,福建省委省政府、厦门市委市政府将要从中吸取教训,痛定思痛,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防范、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公务员素质。”
回放当时的新闻报道,可以看到整肃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为什么“远华案”阴影未散,“陈凯案”又粉墨登场?
实际上,并不是陈凯有天大的本事,而是如同厦门一样,福州官场的一些重要部位已从内部烂掉了。当年,“远华案”只是捅破了厦门的毒瘤,而省会福州却仍在“闷烧”,直到今天才全面败露。
吴文达“卖官”
中共福州市委原副书记、原政法委书记吴文达是福州吏治腐败的一大“中枢”。经法院审理查明,吴文达任职期内,在干部提拔任用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5万余元,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家庭合法收入,共合人民币157万余元,且不能说明或无证据证明其来源合法。
吴文达2002年被“双规”前一直官运亨通。上世纪90年代初,他从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任上被下派到福州市罗源县,先做县委副书记,随后升任书记。5年后他升任福州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后又任市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
一位退休的福州市委原副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96年,市委讨论他进常委时,吴文达不到40岁,大学文凭,非常年轻,思路清晰,工作能力强。他各方面都可以,所以顺利过关。”这名老领导至今认为,那时吴文达升官“靠的是工作,靠的是表现”。
但事实上,吴文达接任福州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后,福州市的政法队伍开始加速“变色”。
据福州一位资深法官介绍,吴文达上任后不久就规定,全市政法系统副科级以上的干部职务任免,必须由他签名审批。这就是说,小到提拔一个派出所副所长,吴文达也要亲自过问。
吴文达此举究竟为何?这位法官告诉记者:“除了要把政法系统的干部队伍变成‘吴家军’外,就是要卖官挣钱。”
吴文达对自己管辖的官位进行“标价”的事实,在福州很多人都知道,争议的只是价位高低。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吴文达那里,一个派出所副所长的“价格”是20万元,所长的“价格”是30万—35万元。福清市原公安局局长林孜向吴文达行贿60万元之后,当上了福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原审判员陈某向吴文达行贿10万元后,被提拔为民事庭庭长。但不久,吴文达被“双规”,林孜和陈某也随即被“双规”。
“中间商”的诞生标志着吴文达的“生意”已经相当“兴隆”。在吴文达的示意下,其下属们也做起“掮客”,鞍前马后地为吴招揽“生意”。记者从两名法官处了解到,陈某就是经过当时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某向吴文达行贿的。2002年9月,王某因为介绍行贿也被“双规”。
事实上,吴文达的同事中不断产生着贪官,包括在“远华案”中被挖出的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刚刚被中纪委专案组“双规”的福州市委副书记宋立诚、逃跑到美国的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中等人。
在这样的“政治土壤”上,大大小小的陈凯们怎么能不活泛起来呢?
“腐败接力”
就在吴文达2002年被“双规”一年之后,继任宋立诚也被“双规”。至此,两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形成“腐败接力”。
在福州,民间把上层关系叫做“天线”,谁的上层关系好就说明谁的“天线粗”。40来岁的宋立诚就是一个“天线粗”的人物。
宋曾任福建省委某副书记的秘书。1992年,他被下派到福州市鼓楼区任区委副书记,随后兼任副区长。鼓楼区是福州市的中心区,省、市几大班子的办公地点都集中在这里,福州政坛的很多要员都从这里“起飞”。“陈凯案”案发后,这里也就成了贪官落马的“重灾区”。
1993年,宋升任鼓楼区区长,同年又升任区委书记。1999年,宋接替吴文达而成为福州市委政法委书记,进入市委常委。
在宋立诚升任市委领导后,鼓楼区委书记的宝座由福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方长明担任。方长明后来官至福州市委常委兼秘书长。宋、方两人与原福清市委书记朱健的“三铁哥”关系已被媒体广泛报道,后者和宋立诚同时被“双规”。
2002年,吴文达被“双规”,宋立诚升任福州市委副书记,同时兼政法委书记,彻底接过了吴文达的衣钵。从省委办公厅的一名秘书到掌管一方政法的大员,宋立诚用了10年时间。有关人士评价,宋立诚仕途顺畅。
但是,这个政治明星在当地的“口碑”却让人不敢恭维。
“看到鼓楼区到处都是桑拿了吧?这就是宋立诚的工作思路,他说鼓楼区的经济都是吃喝玩乐经济。”一位接触过宋的当地资深记者说,在民间,宋被人冠以“花花公子”、“桑拿书记”等多个绰号。
宋立诚还嗜赌。受贿206万元、在自己辖区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闽侯县委原书记邹国桢就是他的赌友。福建省委领导在内部通报时说,宋立诚、方长明和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中多次未经组织批准,使用假名办理护照,采取周六出发周日回榕的方式,出境豪赌,已经查明的赌资以千万元计。
2001年,当方长明仍是鼓楼区委书记的时候,曾驾车在福州西二环上撞死了一名律师,他先让司机“顶包”。随后又打通交警部门,把司机放了,同时把事故的主要责任推给死者。但死者家属坚决不答应,于是方长明从自己的账户上调来80多万元,不过最后只赔偿了死者家属几万元。
2003年夏,“陈凯案”案发后,方长明被“双规”,专案组人员追查发现,那存于方私人账户上的80多万元全部来自陈凯的贿赂。
更具黑色幽默意味的是,在诞生了吴文达与宋立诚、宋立诚与方长明的“紧随跟进”后,又差点诞生了方长明与朱健的“接力组合”。朱健曾任福州大学团委副书记,“理论水平高”,后调任共青团福州市委副书记,1996年4月到福州市最大的县级市福清任职,先后任市长、市委书记。
媒体报道称,就在朱健被中纪委专案组“双规”前几天,福州市委还在讨论朱健升任福州市委常委的问题。
朱健出事的消息传开后,福清城里有市民燃放鞭炮“庆贺”。
这家法院无法召开审委会
在福州最繁华的商业地段,鼓楼区法院的办公条件简陋得让人不敢相信。不足100平方米的小院无法停车,几辆警车前俯后仰地摆在门外一块没有经过平整的土坝上。法院的办公楼已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室内室外都很陈旧。
但就是这个看上去保持了艰苦朴素优良传统的法院,却窝藏着中国司法史上十分罕见的丑闻:因为卷进“陈凯案”的人员过多,这家法院至今无法召开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每周必开的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的例会。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审判委员会成员由法院院长、副院长及刑事庭、民事庭等重要审判庭的庭长担任,组成人数为单数,过半有效。像鼓楼区法院这样规模的法院,审判委员会得由5人或7人组成。
2003年12月24日下午,刚从福清调到鼓楼区法院的盖院长向记者连连摆手,谢绝采访:“现在是特殊时候,我们法院内部的事情不好对外公开。”
盖院长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指从2003年11月开始,该法院前院长刘瑞广、副院长游礼杰、刑事庭庭长由可为和民事庭庭长陈定4人因“陈凯案”而先后被“双规”,直接后果是目前该法院已经无法召开审判委员会。
2003年12月25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徐荣处得到证实:该局前局长徐聪荣,前副局长王振中、吴玉霖等人“出事”了。
在1999年“远华案”中,福州市公安局一夜成名,因为时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庄如顺给赖昌星通风报信,让他赶快逃离,致使中央“4·20”专案组的200名警员扑空。
遗憾的是,庄如顺的落网并没有使长期蛰伏在福州公安系统的贪官群受到及时追究。
在福州,人所共知的是,市公安局前任局长徐聪荣是陈凯的“干爹”。徐聪荣文化程度不高,一直在福州公安系统做事。2003年夏,陈凯事发,而就在陈凯被捕的前两天,徐聪荣逃到了美国。一些媒体已广泛报道了徐与陈的复杂“交情”,包括徐如何支持自己的儿子与陈一起打造涉及黄赌毒的“娱乐产业王国”。
在福州市公安局,与陈凯有“交情”的不止徐聪荣,还有原副局长吴玉霖和王振中。吴玉霖已被“双规”,而王振中已逃到了美国,在那里申请“政治避难”。
“连续剧”还会演下去吗
“‘陈凯案’发生在福州,是必然的。就算发生在外省,也不算偶然。”厦门市委党校副教授伊彦告诉记者,“因为‘远华案’暴露的根本性的东西,目前在中国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伊彦正在参与国家社科研究项目《列宁时期的党内民主》的工作。他所说的“根本性的东西”是指“党内民主不充分、不完善,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没有得到切实维护”。
他说,“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还很严重,普通党员的选举权和知情权没有受到充分尊重。以集体领导掩盖个人专断的现象还很普遍。像当时的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一样的大大小小的“一把手”,在自己的辖区内拥有绝对权力,导致了腐败的蔓延。
“而最重要的是,我们的监督机制被弱化,形成了虚监、假监、弱监、空监和不监。监督的方式也不对路,注重事后监督,而轻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事实上造成了很多的‘制度的陷阱’。”
“远华案”发生后,有关方面总结了几条教训:一是任何时候都必须从严治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要警惕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监督上的形式主义;三是要警惕作风建设上的形式主义,否则必将导致党员干部意志的涣散。
但是,这几条由于缺乏制度的保障,在随后几年里,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把青蛙放在开水里,它一下子就会蹦出来,而把青蛙放在温水里,然后慢慢加热,它就会越来越适应,最后被煮熟了还不知道。”这是福建省委一位主要领导在说到一个干部犯错误甚至犯罪时,讲的一个“青蛙与温水”的故事。
避免“青蛙和温水”悲剧的重复上演,并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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