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片污渍斑驳的薄塑料往腰间一系就算穿上了工作服,将饮料筐往黑乎乎的水池中一涮就算经过了清洗,将饮料瓶用洗衣粉简单去污就算过了消毒关。谁会想到,在这种简陋的作坊式车间内竟能制造出天津某知名品牌饮料。
3月9日,市工商局经检大队二中队根据举报,在市区仓库路一出租厂房内一举查获了这家冒用他人商标进行违法生产的“饮料公司”。
据调查,1999年天津某饮料公司与许昌一饮料公司签订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期限为当年6月至2003年12月31日。2001年3月15日双方因故未能达成一致,商标许可合同宣告终止,许昌方即停止生产此种品牌饮料。2003年3月,许昌方在未通知天津方的情况下迁移厂址,并开始继续生产此种品牌饮料。同年12月,天津方来许进行市场调查,发现该公司仍在生产这种品牌饮料,并在市区广泛销售,认为许昌方侵犯了他们的商标专用权。今年3月8日,他们将我市这家“饮料公司”投诉到了市工商局经检大队。
检查过程中,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将库存的240箱成品、400箱空瓶、1万只瓶盖及4桶原料、900余张广告宣传画全部予以封存,查封了生产车间和库房,驱散了生产人员,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