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31岁,1990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减刑后于1994年被释放,1998年又因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现为河南省许昌监狱的一名服刑人员。从时间上看,陈刚第一次犯罪时只有17岁,花季年龄的他为何会步入歧途,谈起自己的犯罪经历,陈刚泣不成声。
溺爱使他第一次犯罪
“童年的生活充满了阳光,我可能是最早的独生子女吧。”提起童年,陈刚暗淡的眼光中闪过一丝光亮。父亲是抗美援朝的老干部,母亲是某大型企业的会计师,父母中年得子,把他视为掌上明珠。优越的生活条件使陈刚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因从小娇生惯养,上学后,陈刚受不了学校的约束,动辄打骂别人,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每次上学父母都跟在后面,给同学的家长陪笑脸,就这样勉强读到初二。在一次把同学的腿打骨折后,母亲流着泪对他说:“孩子,咱别上学了,爹妈丢不起这人!”
陈刚16岁那年,母亲提前退休,为他争取了一个工作的机会。陈刚上班没几天,他的几个朋友找到他,提议庆祝一下。在歌厅里,陈刚遇到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儿,他去邀请那女孩儿跳舞,被女孩儿拒绝了,最后,女孩儿随其男友离去。“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越想越生气,顺手从桌上拿了一把水果刀,喊了几个人拦住他们,把那男的痛打了一顿,后来听说那人被打瞎了一只眼,他们还说让我们赔他们5000元钱,否则就要告我们。听说这事后,家里人很着急,父母连夜去筹钱,但钱还没筹够,母亲就病倒了,她大口大口地吐血,但为了省钱却坚持不去医院。看到病中还在为我操心的母亲,想到已60多岁还在为我的事奔波的父亲,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愧疚,我下决心去投案自首,重新做人。”提到自己的犯罪经历,陈刚眼中涌出了泪水。
困顿使他第二次犯罪
因打伤他人,陈刚被判有期徒刑6年,在监狱改造期间,因表现突出,他几次被减刑。从监狱出来后,陈刚和他的父母抱头痛哭,此时,母亲的病已被确诊为肺癌晚期,高昂的医疗费使这个贫困的家庭难以承担。回来两个月了,陈刚还没找到工作,他心里焦急万分,一天,他走进了劳务市场。“劳改犯?因故意伤害犯罪?”几家用人单位刻薄的话语像刀子一样刺痛了陈刚的心。从劳务市场回家时,天已经很晚了,在路过一家烟酒批发部时,陈刚发现粗心的店主竟忘了给卷帘门上锁,想到家中母亲因疾病折磨而痛苦的表情,陈刚拉开了卷帘门……这一次,他用店里的三轮车拉走了几箱酒、几条烟变卖,心里盘算着这够母亲做一次化疗的费用。以后的几天里,陈刚心里一直觉得很不安,但母亲有所好转的病情使他略感欣慰。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先后作案14起,盗窃财物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终于有一天,他在作案时被店主逮个正着,他撒腿就跑,被他随手扔掉的火机引燃了烟酒店,店主葬身火海。这次犯罪,陈刚被判有期徒刑13年。
他辜负了母亲一生的期望
“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母亲,她一直盼望我能圆她的大学梦。”陈刚说道。母亲因为诸多原因没能上大学,她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专门为他订做了书柜,并买来了各种书籍,但陈刚从来都不看,有时候还偷偷将书卖给收废品的换零花钱,看到他这样,母亲劝他说:“孩子,读点儿书吧,你早晚会用得上的。”但他对母亲的话却置若罔闻。陈刚在歌厅打伤人需要用钱时,家里变卖了所有可以卖的东西,但母亲却坚决不卖书柜中的书。提到当时的情景,陈刚哽咽了:“我当时不理解母亲为什么那么固执,现在想来,那是一个母亲在望子成龙的梦破灭后仅存的一丝希望。”
第一次犯罪被审判时,陈刚在法庭上见到了母亲,母亲坐在轮椅上,是父亲推着她去的,陈刚发现,母亲的头发全白了,脸色发青。时至今日,陈刚仍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景,“看到我时,母亲的身体开始颤抖,当法官宣布我被判有期徒刑6年时,她当场昏了过去,我不顾法警的阻拦冲过去抱住了母亲。过了一会儿,她醒了过来,哭着说道:‘孩子,你啥时候才对得起父母啊!’之后便说不出话来。我当时心里难受极了,在监狱里我经常想起这句话。”
第二次犯罪后,陈刚没有打算逃跑,“我不想跑,我只是想多陪母亲一天,多尽点儿孝心。”案发后的4天内,陈刚一直陪伴在已昏迷的母亲身边,直到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找到他时,他还在弯着腰给母亲洗脚。
“我被抓走的第二天,母亲就去世了。唉!我这辈子是没机会完成她的心愿了,这是我这一生的遗憾,下辈子我还要做她的儿子,好好做人,实现她的心愿。”陈刚又哽咽了。
望子成龙是所有父母的心愿,身为人子,可能一时会对父母有误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最终会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如果陈刚的父母能对他少一些溺爱,多一些教育,如果陈刚能早一点儿理解父母的苦心,他可能就不会步入歧途,希望其他父母和子女都能从中得到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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