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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闭

竟拉着死人去“抢救”

摘要:

   记者在采访一些生产事故时,曾经听到或看到这样的怪现象:明明人已当场死亡,地方政府却偏偏还要指示有关单位将死人甚至已经炸烂的遗体拉到医院进行一番“抢救”;死3人以上,先上报2个;死10人以上先报9个;如果死亡30人以上,就先报29人以下,然后再慢慢公布实际情况……

  明知道纸里包不住火,为何还要遮遮掩掩慢半拍?一位基层干部道出了其中玄机:数字是事故定性的一道槛,死亡3人以上为重大事故,10人以上为特大事故,而30人以上要由国务院派人调查。生产事故往往突发而至,令人措手不及。如果上报死亡人数慢半拍,就能赢得事故处理主动权,就有更多的时间采取“补救措施”。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和领导对安全生产进一步关注,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在各地逐步建立,那些只讲经济效益不管工人死活的业主和领导头上有了“紧箍咒”,过去那种“不组织抢救,还破坏现场,转移遗体,甚至逃之夭夭”的现象慢慢减少了,而上述怪现象却逐渐显现,不能瞒报就迟报或陆续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傅文才说,安全生产去年在河北各部门中“开会最多、发文最多、督导检查最多、主要领导指示最多,逢会必讲”,但重特大事故却屡屡发生,看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死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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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辣椒点评

  这是一种怪而又怪的现象。
  当事故发生时,明明死亡人数多,却为使人数达不到上一级或上上一级部门的处理,逃避领导责任,或使事故责任人免受严厉处罚,就采取“慢半拍”的做法予以“补救”。即使死亡人数较多,上报事故时却把真实的死亡人数少报或瞒报,使之达不到上级要处罚的界限。为此,专门把事故死亡人员甚至已经炸烂的遗体拉到医院进行一番骗人的“抢救”,随后再慢慢公布实际情况。

  这种“慢半拍”的“补救措施”,虽然可能得逞于一时,但最终还是瞒不过群众的“火眼金睛”,还是迈不过受处罚这道“槛”。

  伪装尽管作得很巧妙,但躲过了初一,能躲过十五吗?不认真抓安全防事故工作,等出了大事故再想办法躲避,上级单位查明事实真相时,纸里最终还是包不住火的。

  所以,干任何工作都不能凭一时的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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