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张先生拿着8元钱买来的一张某游泳馆的入场券去游泳,却被告知该入场券不能用了,需要补钱才可以用,而该入场券上并没写有效期,他对此很不理解。4月4日,张先生拿着某游泳馆的入场券来到报社,向记者反映他遇到的这一怪事。
去年,张先生从别人手中买了10张位于八一路东段某恒温游泳馆的入场券,每张8元,一直没有用。今年3月30日,张先生拿着买来的入场券去这家游泳馆游泳,大门口的工作人员让他进去了,谁知到游泳池刚脱了衣服,该游泳馆的一位负责人却说该入场券不能用,要他再补半价的钱。张先生对此很不理解:“入场券上并没写有效期,而且游泳馆也没张贴什么通知来声明这些入场券已经作废,要是知道有效期的话早就把这些入场券用了。”
记者看到,在张先生所拿的入场券上印有“××宾馆恒温游泳馆入场券”字样,背面还有该游泳馆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服务项目等,并盖有红色的“贵宾券”印章。在该入场券上,记者没有找到有效期。
4月4日下午,记者以游泳的名义,拿着张先生提供的入场券来到该游泳馆。一位女工作人员说该入场券已经不能用了,并说这种入场券是前年发出去的,春节前还能用,过了春节之后就作废了。她还强调说:“这种入场券属赠送券,是不掏钱的。” 随后,记者留心观察了一番,在游泳馆内外均未发现入场券作废的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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