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端午节,是赵洪彦作为省人事厅党组书记最后一次露面。当天,在哈尔滨某山庄消遣的赵洪彦明显感觉心烦意乱,一上午的时间一条鱼也没钓上来。中午,与几个朋友推杯换盏,他的心情才逐渐好起来。然而,就在他再次举起酒杯的时候,3名省纪检委的办案人员敲响了赵洪彦所在包间的房门。
当年6月4日,赵洪彦被宣布“双规”。
今年7月12日,因受贿85万元,298万元财产来源不明,赵洪彦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
赵洪彦,1944年1月18日生于克山县西河乡一个偏僻的乡村,父亲是一名乡村教师。据办案人介绍,从赵洪彦的成长轨迹看,他几乎一辈子没离开过人事工作。赵洪彦某财政专科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克山县人民银行人事科,开始了长达几十年的人事干部生涯。
“双规”之前,赵洪彦刚刚卸任省人事厅厅长的职务一年,还保留着党组书记的职务。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1995年12月,被告人赵洪彦任中共黑龙江省绥化地委书记后,时任绥化市水利工程处处长的齐会林(化名,另案处理)为使自己由副处级提拔为正处级多次找到被告人让其给予关照。1996年7月,齐被提拔为正处级。为表示感谢,某日晚,齐到被告人住处送去人民币3万元。赵将此款用于购买西装、皮鞋、眼镜、手机、衣柜及日常消费等。
1998年春节前,时任黑龙江省庆安县委副书记的回海(化名,另案处理)为得到被告人赵洪彦的提拔和重用,到赵的住处送给赵人民币10万元。1998年7月,回海当上了绥棱县县长。被告人将赃款中的4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及购置家具,余款存入银行。
1998年年末,时任黑龙江省青冈县委副书记的张惠民(化名,另案处理)因与县委书记不和,请求赵给予关照,并给其先后送去人民币15万元。赵洪彦在事后要求该县领导班子要搞好关系,并在随后的青冈县委班子调整时使张惠民保留原职继续连任。
二
从外表看,赵洪彦老练沉稳,具备相当高的政治素质。调查时,办案人员曾侧面了解过赵洪彦的为人,与他一起工作的人对他的评价是性格内向。他很少与下属进行推心置腹的交谈。一位处长还记得2000年他与赵书记一起出国考察时的情景,“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除了必需的行程安排,他几乎没和我说过一句多余的话。”
“他不像许多权重一时的人物那么张狂,但城府深,让人很难猜透他的心理活动。”办案人说,多年的人事工作,在他的身上留下很深的印记,这一性格特点曾一度给案件的调查工作带来了麻烦。
据介绍,针对赵洪彦长年从事人事工作,熟悉人的心理活动,调查组还特别制定了攻心为主,感化教育,解除疑犯畏罪心理的计划。
检察院办案人员路易新说:“赵洪彦在审讯时不像有的嫌犯那样容易
激动,也不是一言不发,总是有问有答,但不多说,始终表现得很平静。”只有一次,办案人看到他掉了眼泪。
那是在调查后期,办案人核实最大的一笔受贿事实时。面对行贿人的供词和检察机关搜集到的大量证据,赵洪彦就是不承认。办案人说:“讯问你,是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你应该对自己有个交代,也应该对家人有个交代,你的家庭因为你四分五裂,子女的前途也受到你的影响……”当说到他所钟爱的小女儿时,办案人看到两颗泪珠从赵洪彦的脸上滚落下来。“之所以此案备受关注与他是马德的前任有一定关系。”办案人分析,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买官卖官发展到了顶峰,而从赵洪彦开始是一个过渡。收钱卖官,中饱私囊在赵洪彦已具雏形。典型的例子是肇东市副市长后成为绥化某市市委书记的李焕发(化名,另案处理)行贿案。
1998年三四月份,时任黑龙江省肇东市副市长的李焕发为进“班子”当市委常委,到赵洪彦的家中,交给赵洪彦之妻杜明霞(化名,另案处理)人民币10万元。事后,赵洪彦获知此事,但李焕发进“班子”的事却迟迟未落实。1998年下半年,见钱没送够,李焕发破釜沉舟再送20万,终于如愿以偿,在1999年6月份增补为肇东市委常委。
三
除了受贿之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赵洪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另一项罪名。据介绍,赵洪彦在案发时被侦查机关冻结、扣押的存款及现金共计人民币700万余元,除去其中家庭成员工资、奖金收入、正常支出和开销部分,尚有298万元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此款明显超过赵及其家人的合法收入。案发后,检察机关已收缴人民币199552元,冻结储蓄存款人民币1363102元、美元25250元。另有现金人民币124万元、美元1万元正在追缴中。
赵洪彦与其妻杜明霞于1968年10月结婚,生有3个子女。杜明霞原为省纺织品工业公司的干部,克山人,她很早就从省纺织品工业公司退休。赵洪彦权重之时,她在家充当赵的贤内助和“会计”,赵洪彦将大部分赃款都送回家由杜明霞保管。
赵洪彦是上派干部,在绥化市工作8年,家始终在哈尔滨。1995年,他成为绥化地委书记之后,先后住过绥化审计局家属楼和绥化地委宿舍。夫妻两地分居,赵洪彦经常回到哈尔滨看望老伴。他习惯于定期把赃款收集起来,放在皮包里,每到开会或是年节有机会回哈尔滨,就把钱交给杜明霞保存。当上地委书记之后是他受贿的高峰期,这时他回家的次数更为频繁。
与其他贪官不同,赵洪彦夫妇习惯较为俭朴的生活,杜明霞守着巨款也从不挥霍。调查取证时,办案人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许多死期存折,每笔钱都是在存了一年后连本带利取出后再转存。靠这样频繁的转存,以钱生钱,几年当中他们居然攒下了一笔不大不小的利息。杜明霞还购买了许多国债,但却很少动用这些钱。
按照传统观念,财不外露就能保平安。但对赵洪彦来说,正是他们夫妇积攒的巨款提供了定罪的证据。据办案人介绍,马德出事后,赵洪彦夫妇曾商量过怎样处理存款。赵洪彦的态度是:“我的事我能说清,但得早做准备。”于是,他们就将钱分头存在了子女的名下。这样拙劣的手法当然瞒不过调查人员,很快赃款的去向就被查清,而且还连累了他的子女。
据办案人员介绍,赵洪彦事后相当后悔。据说,赵洪彦对自己的几个子女的感情非常深,要求也很严。他的子女考上大学后,都是凭借着自己的能力找工作。“有权的时候没帮上忙,犯事后又遭到连累,这是他觉得最亏欠子女的地方。”办案人说。
四
2004年7月12日9时,赵洪彦一案正式公开宣判。9时35分,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赵洪彦一身布衣出现在审判台上。据介绍,赵洪彦今年正好六十岁,若不是查出有经济问题,他已经顺利退休了。
在开庭之前,依照法律程序,专案组特意从哈尔滨请来了律师,但被赵拒绝,赵洪彦表示,专案组的调查是客观公正的,并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之后,他还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在羁押过程中,赵洪彦写了一篇长文痛陈内心的悔恨:“金钱的诱惑到底有多大?对视金钱为粪土者一文不值,对欲壑难填者却具有非凡的吸引力。想想曾经我拥有令人羡慕的工作,幸福的家庭,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党给了我机会,把我培养成材,是为了让我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但是,我却没有珍惜,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当一切都已失去,我终于体会到自由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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