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华自少年时代就爱诗,如今他写诗已有20多年了。他说:“作为一个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人,和许多人一样,我每天都在感知世界与参与世界。很庆幸的是,我和诗歌并没有失之交臂。在和它一见钟情之后,我渴望用真情,用我的另一种生存方式来昭示人精神中最本质的东西,歌颂光明,鞭挞黑暗。”他认为,诗歌是“对生命的体验,对生存的体验”,因此应该“将生命中最纯净美丽的部分带入诗歌永恒的境界”。读他的诗作,我感到他这些话是真诚的,也符合他创作的努力。
他的诗,从数量上看不为多,因为他虽然编过诗报,但实际上长期从事的却是与诗不大相干的工作。但他未曾放下诗,并始终坚持着写,为促进诗歌创作的繁荣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这在面对市场经济的今天,是何等的不易!于此,足见他对于诗的钟情和执著。在《真实和温柔》中,他写飞鸟、写风、写树、写红旗、写种玉米的农人、写河边的回忆、写春天与秋天、写夏日的情怀、写冬寒的雪、写爱情的思念和离别、写忧郁和美丽的期待。在《一朵花的睡眠》中,他除了继续发掘写过的题材外,还写怀想的片断,写预感、沉寂、麦地与钟声,写故乡、花园、雨和钢琴的音乐,写正午的街道、落花的黄昏和爱情的天空……凡所见所感所思,他都能写成诗,虽都属短章,题材却比较多样。他早期的诗,尽管也有直白的句子,但整体上给人以很不一般的感受。他总有一些奇特的表达,让整首诗的意蕴朦胧起来、含蓄起来,让读者感到亦真亦幻,像梦非梦。如《片断之一》:“仰望月亮/蝙蝠的翅膀扇动无数的落叶/音乐的流浪变成树木和石头/那些快乐的果子/让我着迷。”这里,每一句话都很明白又很奇异,果子怎么会有快乐感?音乐又怎么会变成树木与石头?蝙蝠的翅膀哪能扇动落叶?这自然都是诗的语言,但联系在一起,却很难说清楚作者要表达的是什么。四句里四个意象可以说互不相干,所以被排列在一起,无疑来自作者自我的感受或直觉。所谓“诗无达诂”,这样的诗,你一定要弄清它表达什么意思,那正是自找苦吃。
由于运用连类取譬和通感、移情等表现手法,诗向来就直白得少,而含蓄、朦胧得多。而诗美,或至少说有一种诗美,正贵在它的含蓄和朦胧。我以为王延华继承的更多是这种诗的传统,并且是这种诗美的执著追寻者。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我国年轻人的诗风有过多次变化,既有朦胧诗,也有直白乃至粗鄙的“城市生活流”诗,还有反传统、反文化、反语法的“非非主义”诗,更有所谓以写“性”为尚的“下半身写作”。而王延华似乎一直不为外界的变化所动,一直坚持自己认定的写法,这就使他的大多诗作表现出一种宁静、空灵、恬美的风格。他写《钟声》:“苔藓诉说着钟声的/古老和美丽/它的光泽/使我忘却了那些喧嚣的人。”他写《沉寂》:“黎明深入村庄/鸟鸣传出很远/马群在山地和丛林飞逝/黝黑的花朵/在手掌徐徐开放。”他写《花开的声音》:“靠花开的声音/过去的日子翩翩而至/把喧嚣的城市过滤成/一道美丽的风景/……花开的时候/就这样静静地倾听/就这样静静地开始。”他善于在有声中写无声,在动中写出静。在他的诗中,“平静”、“宁静”、“沉默”、“孤寂”不仅是常见的字词,也是最常见的意境。他似乎十分酷爱那种平和、宁静、恬美乃至孤寂的意境,并力图用各种意象去营造这种意境,以至于成为他的诗歌的一个突出的特色。
古人说:“诗言志。”所谓志,就是情与意。但有情、有意不一定就能成为诗。诗是语言的艺术,所以如何“言”,对于诗就十分重要。诗之为诗,除了语言的精炼、简洁,富于张力和节奏韵律外,还要用语言表现出一种诗的激情和意境,而且情与意都要通过“境”——即艺术形象的世界得到表现,这“境”的构想与营造,往往便成为诗之为诗的关键。人人都参与生活,却并非人人都能够写诗。诗有可学的部分,又有不可学的部分。诗人必须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幻想力,并且必须能够凭借这种想象力和幻想力,运用自如地把语言变成生动的、源于现实生活又往往超越于现实生活的形象,为读者提供一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特殊审美魅力。读王延华的诗,你会感受到他的诗才与天赋。他就像通灵一样,能够自如地借助通感,把各种形象和感觉编织到他的诗歌里,仿佛点石成金那样,发出诗意的闪闪光辉。他的寂寞可以是“一把伞”,而笑声在他的诗中竟可以“凝固在了天空/鸟儿欲飞的翅膀上”,或者“纷纷在山径的松枝上开放”。
王延华的诗自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必须沿着自己寻求美的道路走下去。钟嵘《诗品》谓诗可以“照烛三才,晖丽万有”。任何诗人都必须不断开拓新的题材,从自己新的感受和感觉中去发现新的美,抒发新的情愫,以此去攀登更高的诗的峰峦。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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