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的李先生去年11月份在火车站附近一家手机专卖店推销员的极力推荐下,购买了一款联科U668型手机。前不久,手机出现了故障。李先生把手机拿到维修部修理,维修人员说该手机是水货,不予维修。李先生认为受了欺骗,便到魏都区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过检查发现,该手机没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包装盒上贴有“韩国制造”字样的标签,由此确认该手机系水货。后来,消协工作人员与经销商进行交涉,要求经销商按国家规定退款,但经销商以发票上没有注明手机型号为由拒绝退款。
近几年来,魏都区消协接到不少有关水货手机和拼装手机质量问题的投诉,均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处理未果。个别手机经销商违法经营,通过非法渠道购进走私手机,然后高价出售给消费者,从中牟取暴利。他们销售手机时,不在柜台上展示,而是隐藏起来寻机出售,以防执法部门检查;有的经销商拒开发票,有的即便开了发票,也不在发票上注明手机的型号,出现问题后拒不认账。消费者如何避免购买水货手机呢?魏都区消协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手机时首先要看手机的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的厂名、厂址和手机串号,购买手机后一定要索要发票,并且要在发票上注明所购手机的型号及串号,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便可以通过消协或执法部门讨回公道,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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