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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证:命案发生时我的花心丈夫没外出

——一个大义妻子关于背叛与拯救的血泪故事

摘要:

花心丈夫被抓,救他,还是不救

    1984年,年仅19岁的李久明从河北滦南师范学校毕业,被分配到丰南某小学当了一名小学教师。

    1985年,经人介绍,20岁的李久明和26岁的当地某机械厂职工刘涛相识相恋。不久,两人就幸福地结合了。婚后,刘涛一家想办法,将李久明调入冀东监狱二支队管教科从事文字工作。李久明十分珍视这个新的工作环境,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职务也一步步升迁。从警10年后,他就任二支队政治处主任,成为了一名高级警官。

    婚后头几年,两人的生活是幸福美满的。然而随着李久明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他开始有了“花心”。

    1998年春天,李久明认识了二支队同事的妻子宋红(化名)。宋红长相虽算不上漂亮,却别有一番妩媚风情。两人认识不久,即迫不及待地偷尝了婚外情的禁果。

    随后,李久明的行为越来越过分,常常夜不归宿。对此,刘涛伤心欲绝,她和李久明哭过闹过,仍无济于事。

    1999年,宋红的丈夫病故。此后,她和李久明的关系从地下走向公开,开始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宋红开始缠着李久明要他离婚,但刘涛始终不同意。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宋红逐渐失去了耐心,她开始用各种办法骚扰刘涛家的生活。砸玻璃,扎自行车胎,使刘家在僵冷的气氛中又增添了一层恐怖。为此,忍无可忍的刘涛曾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控告宋红,但派出所的警察考虑到李久明是一个处级警官,怕影响不好,就让李久明自己尽快解决矛盾。

    此时的李久明处境十分尴尬。犹豫良久,他找到宋的姐夫——在同监狱一支队工作的郭某,请其出面劝劝妻妹宋红别再闹了。2002年7月11日,刘涛家里为此再次发生剧烈争吵。那天晚上,泪流满面的刘涛对李久明大声喊道:“离婚吧,你和那个女人去过吧!”两人一直吵到12日凌晨2时许……

    就在这深夜时分,李久明的手机突然尖利地鸣叫起来。电话是宋红打来的,说是与其同楼居住的姐姐、姐夫出事了,让李久明赶快帮忙找车送医院抢救。

    对此,李久明的第一反应是认为宋红又在找借口纠缠,便没有答应,让其自己报案。而刘涛也认为这是宋红的又一次骚扰。放下电话后,两人又激烈地吵了一通,直到都累了才各自睡下。但他们不知道,一场巨大的劫难,已经悄悄降临到他们的头上。

    原来,就在凌晨2时许,宋红的姐姐夜里起来时突然发现有人身穿迷彩服蒙面入室,刚一喊叫,就被歹徒刺伤在地。随后,姐夫郭某与歹徒厮打起来,歹徒将郭某刺倒后,从郭家北阳台仓皇跳下三楼逃走了。

    闻此消息,李久明正想着去郭家探望一下,然而这时却传来了令他目瞪口呆、如雷轰顶的消息:郭某及其妻抢救脱险后,办案人员到医院询问,郭某及其妻说凶犯身材、走路很像李久明!随后,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分局搜查了李久明的住所,搜出钢珠枪一把,遂以涉嫌故意杀人、私藏枪支罪将李久明刑事拘留。

    警察因情杀人,而且受害一方的郭某也是警察,此事在当地一时成为爆炸性新闻。种种迹象和舆论都不利于李久明——他和宋红的事路人皆知,案发前他刚和郭某有过交涉,现在有人证,又发现家藏凶器,李久明似乎百口难辩。而当时只有一人坚信李久明不是凶手,那就是他的妻子刘涛,因为当晚他们就在同一个屋檐下!
但她万万没料到的是,7月24日,李久明经过南堡分局办案人员的“大力”审讯,竟“供认”了自己是作案凶手!

    8月,李久明被正式逮捕,等待公诉。

    而刘涛从最初的震惊中清醒过来,第一反应就是立即开始营救丈夫。但让刘涛心痛的,不仅是丈夫身陷冤狱,还有周围的冷言冷语。有的朋友对她说,李久明被抓进去了,对你正好是个解脱,你和孩子以后完全可以安安静静地过日子,有机会再找个好男人,不比以前那半死不活的日子强多了?也有人说,李久明进去是他自己作孽,跟你没关系,人家相好的还无动于衷呢,你何苦呢?

    这些话像鞭子一样抽打着刘涛。可是,丈夫毕竟是冤枉的,自己怎能眼睁睁看着他蒙受这骇人听闻的不白之冤?他毕竟曾是自己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难道夫妻一场,真的就一定要“大难临头各自飞”?他从感情上背叛了妻子,难道就要付出自由和生命的代价?!

打工挣钱,终于找到一个能救命的律师

    一天晚上,忙了一天的刘涛回到家,推开家门就愣住了。只见姐姐、哥哥们坐在家里,几乎全家人都到了。那一刻,她知道,家里要和她就这场官司摊牌了。大家默默看着她疲倦的面容,还有手里紧攥着的申诉材料。姐姐开口说:“刘涛啊,为这样一个人拼命,你丢得起脸,我们全家陪你丢不起!”姐姐的声音中带着伤心、愤怒。

    刘涛蜷缩在沙发里,眼睛茫然地盯着屋顶。沉默良久,她平静而又坚定地对大家说:“救人要紧,过去的事情暂且搁下,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即便离婚,我也要和活着的人离婚!我们一天不离婚,一天就是夫妻,哪有丈夫遭了冤屈,当妻子的袖手旁观的道理?”刘涛说着,泪水在眼眶里隐隐浮现。“再说,他好歹也是条生命,哪有比人命更宝贵的呢?别说我们夫妻一场,即便是个陌生人,我也得把事实说出来啊,让好人无辜冤一辈子,我的良心过不去!”刘涛说完,猛地站起来,冲进自己的房间,再也没有出来。
亲戚朋友被刘涛的深明大义深深感动了,原来视李久明为仇寇的他们,也开始帮刘涛打官司了。

    得到亲友的支持后,刘涛开始投入更大的精力申诉。此前,刘涛一直在监狱附属的一家工厂上班,工资微薄。申诉没多长时间,刘涛又陆续向亲戚朋友借了近10万元,以致后来连一日三餐都成了问题。

    日子越来越艰难,再向别人借钱,她已经张不开口。刘涛觉得该想个办法。2003年1月,她揽下了给小区送报的差事。这活儿虽然辛苦,但她并未耽误正常工作和外出上访。然而,与辛苦相比,让她更难忍受的是周围人们异样的眼光。对着她的背影,人们的议论重重敲打着她,有好几次她都扔掉报纸想不干了,但最后她又默默地把报纸拾了起来……

    时间长了,人们被感动了,面对这个坚强的女人,同情和钦佩取代了议论和嘲讽。一天,后楼一个邻居主动找到刘涛,说他有一个朋友在市区开了一个规模很大的毛纺厂,现在正向外批发加工活儿,让刘涛去试试,钱虽然不多,但至少可以不在外面顶风冒雨了。

    刘涛立刻跑到那家工厂,仔细考察了一下,发现那活儿并不复杂,就当即与老板签订了加工合同。回到家后,她辞去了送报的工作,在附近的村子里找了六七个女孩子,办起了一个加工作坊。
在经过艰难的头一个月后,她的毛衣加工开始有了收入,而此时的刘涛已变得又黑又瘦。她把挣来的钱拿出一些做生活费,剩下的都揣到身上,只要官司需要,她都毫不犹豫地拿出来。

    可惜的是, 随着时间一天天推移,法律的铁轮仍隆隆转动,刘涛的努力被无情地淹没在其中。

    2003年6月24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李久明提起公诉。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久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102976.58元。

    听到这个判决,刘涛被激怒了!为了打好在省高院的上诉官司,在朋友们的建议下,怒火中烧的刘涛决定找一个高明的律师。但是,很多律师忌讳接手在一审判决中已经被判死刑的案子。时间紧迫,律师却迟迟定不下来,刘涛为此心急如焚。一次,在去石家庄的车上,同车的一个旅客告诉她,石家庄有个名律师,擅长大案、要案官司,几次都使无辜受冤的人起死回生。

    刘涛喜出望外,忙打听那个律师的姓名和地址。但那个旅客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那个律师姓李,也是丰南人,在做律师前是个记者等情况。

    刘涛用心记住。车到石家庄后,刘涛冲进电信局买了一本电话号码簿,然后找了部公用电话开始挨个儿给律师事务所打电话。她一遍又一遍重复着同样的询问:“姓李的律师,丰南人,以前当过记者……”寒风中刘涛整整打了一个下午……当她终于把电话打到“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时,接电话的人告诉她,她要找的很可能就是他们所的李树亭,不过李律师现在外地。刘涛一听又急了,忙问李律师的去处。

    当天晚上,刘涛又赶到衡水。当她见到李律师时,已经是晚上11时了。李律师惊讶地看着这个风尘仆仆但毫无倦意的女士。当刘涛把事情经过讲完时,阅历深厚的李律师也激动不已,他郑重地对刘涛说:“你放心,我一定尽全力帮你打这场官司!”

峰回路转,无辜判死缓的丈夫即将回家

    刘涛和李律师经过对案情的反复研究调查,得知在本案中,对李久明故意杀人的指控,主要是建立在李久明曾在公安机关所做的唯一一次承认自己“杀人”的口供上。而这次口供与刘涛等人搜集来的证据矛盾重重:

    其一,李久明没有犯罪动机。李久明与宋红的关系,对其姐姐、姐夫郭某并未造成任何损害;其姐姐、姐夫也并未阻碍宋红与李久明之间的暧昧关系,李久明毫无杀害姐姐、郭某的动机。

    其二,李久明没有犯罪时间。刘涛从唐山市移动公司调取的李久明的话费清单清楚显示,2002年7月12日凌晨2时10分49秒时,李久明正在家中与受害人宋丽的妹妹宋红通话:宋红告诉李久明她姐姐家出事了,让李久明找车送郭某、宋丽去医院抢救。

    从被害人郭某夫妇所居住的友爱楼6号楼,到李久明居住的东苑小区23栋,最近距离为2000多米,骑自行车最快速度也需要7分钟左右的时间。而郭家的北阳台,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7.2米。假如凶手是李久明,先不说他跳下郭家7.2米的北阳台后会不会腿脚受伤,能不能再骑自行车或徒步一路狂奔,单是李久明一边逃跑一边在案发同时间段与情人通话,而竟然不被受害人或周围群众听见、发觉,也算是一大奇迹了!

    其三,李久明没有犯罪能力。李原是教师出身,在监狱也是多年做文字工作,他身高1.7米,体重不足55公斤,平时也不爱锻炼。而受害者郭某武警转业,长得膀大腰圆,李竟能把郭打得多处骨折,并飞檐走壁从三楼跳下,第二天毫发未损地到单位上班,那么平时一副文弱书生模样的李久明一定“身怀绝技”了!

    而被指控的私藏枪支罪,也是很难成立的罪名。此钢珠枪是冀东监狱二支队统一购买,统一发放。其为电击发而非火药击发,类似于电警棍的功能。而李久明身为二支队政治处主任,主管枪支管理工作。也就是说,当时李久明管理这支钢珠枪是合法的。

    随后,刘涛将这些新证据整理成材料,向有关方面散发。

    提出上诉后,刘涛和律师、家人又锲而不舍地追到省高院,陈述冤情。她反映的情况终于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和重视。经认真审理后,2004年8月1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李久明犯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罪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不久,案情又有了突破性进展。

    2004年8月17日,远在浙江的温州市公安部门在审理一名蔡姓罪犯时,该犯供认2002年7月12日凌晨发生在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河北省冀东监狱家属区友爱楼郭某家的入室抢劫杀人案是其所为!经办案人员初步调查,蔡某确实有重大嫌疑。

    9月,获悉此事的中央政法委领导就本案作出了批示,河北省检察院当即派员来到温州,调查核实了有关情况。10月8日,李律师再次来到唐山,有关部门告诉他,案情已逐步清晰明了,如果没有意外,李久明洗清罪名只是时间问题了。

    最近,记者在刘涛的家里见到了她。当我们问她走过这么一段艰辛的人生之路,有什么感想时,她眼圈红着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这是李久明从看守所寄给她的。

    亲爱的刘涛:我已经知道省高院的判决了。我几乎用生命的代价才弄清楚,这个世界上真正爱我的人、真正在乎我的人是谁!现在,我比任何时候都想回家,回到你身边……

    我们问刘涛以后有什么计划,她平静地说:“等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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