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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生作弊高校有权不予录取

摘要:


    教育部日前出台规定,从今年起,凡是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和处理结果都要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有违规记录的考生统一用字母“W”予以标出。高考作弊行为将被记录在考生的电子档案中,并与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挂钩,这在我国高考史上是第一次。

    据了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必须含有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在考生特征标志信息项中,对有违规记录的考生统一用字母“W”予以标出。录取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以“附加表”的方式向高校提供违规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违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作为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另悉,教育部今年出台的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对在高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导致大面积作弊,索取或者收受考生及其家长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另外,一些省(市、区)今年规定,凡参与作弊的教师一律开除公职。

    据悉,2004年全国高考共处理违规考生3100人,为1995年以来人数最少的一年;处理违规工作人员110人,其中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人被开除公职或辞退,9人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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