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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

摘要:

                  许昌市民政局

    1.针对我市近两年开展“三改”工作后,一些转为城镇居民的家庭由于生活困难而提出的享受城镇低保的问题,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了对这部分居民的调查工作,近期将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6月底之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最低保障。

    2.针对市区取缔机动三轮车运营后,部分残疾人提出的享受低保的问题,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的同时,开展了认真的调查工作,近期将尽快解决部分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低保待遇问题。

    3.针对部分城镇低保对象提出的低保金由按季度发放改为按月发放的问题,正在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从6月份开始全面实行低保金按月发放。

    4.针对目前我市农村五保供养设施不能有效满足对五保对象实行集中供养的状况,决定在村级创办五保大院以解决这一问题。今年,共计划新建村级五保大院30个,预计10月底前全部竣工,确保五保对象入冬前迁入。

    5.根据我市目前已进入老龄社会的状况和广大老年人的愿望,在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正在积极协调市文化局、卫生局、城管局、建委等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出台对老年人的优惠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的通知》。

    6.为帮助退役士兵更好地自谋职业,近日成立了许昌市城镇退役士兵培训中心,从今年开始,对所有市区城镇退役士兵进行培训。

    7.近期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总结推广禹州市的经验,大力推进火化,提高火化率。

    8.针对我市社会团体在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正在积极与市物价局研究制订清理整顿社团收费的方案,近期即可出台付诸实施。

    9.建立许昌市地名信息公众服务中心,启动市区门牌设置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交流查询地名信息提供服务。





               许昌市司法局

    1.努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素质,12月底以前把司法所所长轮训一遍;深化对律师和公证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年底前进行一次培训;6月底前分两批对市监狱新调整提拔的56名中层干部进行任职培训;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和基层司法工作者的长效培训机制。

    2.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开展公证队伍树形象活动;健全完善公证管理制度和工作新机制,使公证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公证工作进一步规范。

    3.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加强律师队伍的组织建设,成立市直律师党总支,6月份律师各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加强律师队伍的行业协会管理,进行律师协会换届工作,成立新一届许昌市律师协会;巩固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健全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和工作新机制,改善执业环境。

    4.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力争使全市6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年底以前,全市17个司法所使用第一批国债资金建设办公房落实到位,建成投入使用。

    5.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活动,全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宣传活动;以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为依托,统一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

    6.搞好法制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51个农民工培训基地进行法制教育,免费发放5万册《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手册》;加强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年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实施意见,并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搞好配合,在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





                许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继续落实促进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积极为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把集体企业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和特困群众)纳入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范围,为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待遇。加强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就业培训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建设,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力争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3000人,免费再就业培训8000人。

    2.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采取“低水平”起步、部分病种费用统筹、保大病等灵活措施,把有部分缴费能力的企业纳入医保范围,并着力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的资金来源问题,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参保职工群众。

    3.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办实事。一是深入企业举办劳动政策法规培训班,帮助指导企业正确处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矛盾。二是深入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宣传服务。对改制前后劳动合同签订、理顺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办法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依法处理各种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入到下岗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职工家庭,开展上门服务,把政策、岗位、服务送到他们的手中。

    4.采取便民措施,方便职工群众。一是尽快建设适应就业再就业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适应就业再就业工作需要的就业平台。二是加强劳动保障服务大厅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将各项业务移到劳动保障服务大厅办理,方便职工群众。三是编印各项社会保险及再就业有关政策手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5.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群体为重点,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金征缴上,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依法征缴、催缴、追缴,提高基金征缴率,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6.规范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宣传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社会影响,使广大职业学校的学生了解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内容,积极主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7.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提高监察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把日常劳动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覆盖面,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对于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当日接案、当日检查。

    8.积极推进工伤保险。认真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市政府《关于转发豫政[2003]54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以高风险行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行业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为重点,稳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许昌市国土资源局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局党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天,局机关干部每周不少于半天。局党组定期对学习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终干部考核测评的内容。

    2.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实行“一岗双责”,在搞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和政府采购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实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生活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查摆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模范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牢固树立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歪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违法违纪现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

    3.加强对现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的研究,根据许昌市实际,制定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意见,推进国土资源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4.抓好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认真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和空心村整治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5.切实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严格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明确办事时限,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利益。

    6.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新的土地补偿办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7.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坚决杜绝划拨土地自发交易、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私下交易。进一步建立土地市场的公开制度。切实做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8.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动态巡查,有效制止新的土地违法案件;二是对全市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9.努力办好8件实事:①争取列入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5个,争取资金2000万元—3000万元。②抓好11个试点乡镇基本农田整治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③安排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三项整治项目36个,计划投资1500万元,改善农村环境。④开展拖欠农民土地补偿费专项检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⑤完成土地收储1860亩,实现土地收益5亿元。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结合许昌实际,制定提高土地、少地农民土地补偿的政策。⑦安排矿山环境整治项目14个,计划投资160万元。⑧解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金问题。





                许昌市财政局

    1.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粮食直补政策,加大支农投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

    2.强化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加快市区经济发展,努力做大“财政蛋糕”。

    3.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工资、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重点支出的需要。

    4.严格预算编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委派、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全面推进“乡财县管”,不断提高理财能力。

    5.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完成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

    6.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积极筹措农民职业技能和农业科技培训资金,分期分批培训农村青壮年劳动力。

    7.加大农村公共卫生设施投入,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

    8.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融资手段,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9.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步伐,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着力建设梯级财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0.针对目前部分财务管理规定滞后的问题,组织人员结合实际开展调研,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财务管理规定。

    11.改进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1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为民理财。




                   许昌市人事局

    1.积极开展争做“让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扎实落实挂牌上岗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严格执行机关干部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休假制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把工作目标细化到人,做到各守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在下半年适当时候,采取竞争上岗,充实调整局属科室副科级岗位。

    2.积极为全市企事业单位搞好人才服务。举办经常性的人才交流活动,促进人才流动。每年要举办春季、秋季两次人才交流大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行人才居住证制度。对引进的人才,发放人才居住证,并使其在子女入学、购房、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公务员招考、职称考试或评审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3.大力引进国外智力。在与外国专家组织的网上洽谈中,更加详细地划分所需专家、专业,以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引进更多的外国专家和海外留学人才来许昌工作,全年力争引进外国专家不少于10名。

    4.继续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根据各用人单位的缺编情况,适时组织公务员招录工作,继续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重新修订公务员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依法行政方面的培训。下半年认真做好《公务员法》的宣传和培训,为明年1月1日《公务员法》施行打牢基础。

    5.健全完善人事仲裁各项政策规定,弥补人事政策法规中的空白,为人事争议中的当事人提供公正、规范、快捷的服务。

    6.组织调研组,对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调研,尤其是要针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时参考。

    7.构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保证每周五下午进行集体学习,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测试。坚决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行风评议,纠正不正之风,抓好政(事)务公开。





                 许昌市建委

    1.扎实开展驻村工作,使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利益。一是组织开展好“两联三帮进万家”活动。6月4日动员40名机关党员赴禹州市苌庄乡九里山村帮助群众收麦;采取“一对一”的帮扶形式,确定机关29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与29户贫困村民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尽快脱贫。二是抓紧筹措资金,争取在9月份前开工建设预计总投资50万元、全长3.6公里的山间公路,10月底建成通车。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帮助村里建立宣传栏、订阅党报党刊、捐赠科技图书。四是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经充分论证后,有计划地发展养殖业。

    2.加强“1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管理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6月底前完善“12319”系统制作,把“12319”城建服务热线建成政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连心线”。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各种审批程序,不折不扣地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同时,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突出评议重点,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市场秩序,重点整改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使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4.加大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力度。一是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职责,把制止私搭乱建与项目的拆迁及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制订工作预案;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天不间断巡查和24小时受理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组织拆除。

    5.加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力度。对政府类拖欠,6月底前完成70%,2005年年底全部完成;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社会法人的拖欠,2005年年底前完成80%,2006年年底全部完成。同时,清欠过程中不允许出现新的拖欠,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6.积极推进创建园林城工作,抓紧制定路线控制图、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做好国家园林城专家组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7.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八一路西段、天宝路西段、运粮河整治、污水管网环通等重点工程建设。

    8.加强对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工程、开发区、城乡接合部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9.全面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合同欺诈、虚假广告和违法中介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10.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6月3日前拿出供水总公司和污水净化公司的改制方案,其他单位改制工作按照工作台账积极推进。

    1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严格按照标准,积极创造条件,争取2005年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许昌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1.引导企业制定好产品发展战略。一是切实落实好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经常向企业传递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和市场信息,引导企业搞好科技创新,力争上一些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和产品。二是指导企业做好发展规划,制定好企业及产品的发展战略。三是引导企业搞好技术创新工作,建立科研机构,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使产品逐步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过渡。四是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优、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促使他们做大做强,优化发展环境,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2.在国企改革中切实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一是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努力推进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对改制后企业的指导,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三是对改制任务重、问题较多的少数企业,制订完善改制方案,认真解决影响改制的具体问题,扎实做好改制前期工作。四是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改制后企业的监督,防止经营者有意提高劳动定额,或拖欠职工工资,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指导帮助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挖潜,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3.重视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继续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一通三防”、提高职工素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煤炭资源整合为重点,进一步贯彻落实“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八字方针,继续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坚决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使小煤矿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4.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协助劳动部门做好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加强下岗职工技能培训,提高下岗职工综合素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用工需求调查,积极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

    5.解决部分困难企业党建工作滞后问题。一是做好对任届期满的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做到行政与党建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负,使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突出“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标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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