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综治委、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治安实际,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全市公安机关将开展一场以打击和防范抢劫、抢夺、盗窃(“两抢一盗”)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斗争。关于这次专项斗争的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翟化夫。
记者:首先,请问开展这次专项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翟化夫:这次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入开展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专项斗争,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记者:开展这次专项斗争,我市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具体行动?
翟化夫: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我们将重点打好四个战役。一是搞好大宣传、大排查,打好舆论战。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教育群众,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犯罪线索,检举揭发犯罪分子。对浮在面上的犯罪分子、治安混乱的村庄和内部单位、在逃人员的潜址、案件线索、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二是要集中“大扫荡”,打好突击战。集中优势兵力,对排查出来的浮在面上的犯罪分子进行大搜捕,强力攻坚新发现行命案,打掉一批作恶多端的犯罪团伙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追捕一批逃犯。三是开展大治理,打好歼灭战。对学校周边环境、企业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顿,对治安乱点、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治理,从中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四是搞好大整顿,打好阵地战。对二手手机市场、机动车、自行车交易等专业市场、废旧金属收购市场、金银首饰加工点、废旧金属冶炼点、牲畜屠宰点等特种场点进行治理,对城市租赁房屋、矿区外来人口、旅馆业和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进行重点整顿,通过整顿发现一批犯罪线索,侦破一批刑事案件。
记者:请您谈一下市公安局党委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确保这次专项斗争圆满成功?
翟化夫:这次专项斗争,既是省综治委的重大部署,又是市委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结合我市实际,作出的一项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的全局性决策。我们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民心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一是年内综合打击工作排名第一的县级公安机关,评为“严打斗争先进单位”,并给予一定奖励。排名末位的县级公安机关局长要向市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公安局,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县级公安局长给予免职。年内现行命案破案率达不到90%的县级公安机关局长要向市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公安局,对连续两年现行命案破案率达不到90%的公安局长给予免职。二是年内综合打击工作排名前10名的派出所,评为“严打斗争先进派出所”,并给予一定奖励。对排名后5位的派出所所长给予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连续两年排名后5位的派出所所长给予免职。对发案少的前5个派出所和实现零发案的责任区民警给予表彰,对发案多的5个派出所和发案多的前10名责任区民警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年内打击盗抢机动车工作排名第一的交警巡逻中队评为“严打斗争先进巡逻中队”,并给予一定奖励。对排名末位的交警巡逻中队中队长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给予免职。对打击盗抢机动车工作排名第一的交警大队给予通报表彰,对排名末位的交警大队给予通报批评。市局交巡警大队也要参加排序,排名第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排名末位的要通报批评。
记者:要顺利开展这次专项斗争,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做些什么?
翟化夫:公安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大力支持。这次专项斗争我们把搞好大宣传,打好舆论战作为首战,目的就是把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确保这场斗争顺利进行。所以,在此,我们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有功群众我们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我们还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中,加强治安巡逻,严格落实防范工作责任制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为创造平安社区、平安许昌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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