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禹州讯 9月19日,记者从禹州市卫生局了解到,禹州市仲景精神病医院违规经营被依法取缔,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吊销。
禹州市仲景精神病医院成立于2005年1月,院长冀景生,男,52岁, 禹州市夏都办事处南五里堡村人,无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该医院位于禹州市画圣路南段小铁路北侧的一个院内,设置有精神科、神经症科、临床心理科、精神康复科、精神病科、化验室、B超心电图室、心理治疗室等科室。今年上半年,该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现象十分突出,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卫生部门多次接到群众举报,要求对其违法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6月份,省卫生监督所根据群众举报对其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在该医院8名医务人员中,3名医师不具备精神科专业执业资格,其余从事护士、药剂、检验工作的人员全部为非卫生技术人员,且医院还存在病房男女病区未隔离,食堂、厕所及医院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精神病医院必备的医疗设施不完善,不符合一级精神病医院的基本标准等问题。根据检查的情况,省卫生监督所责成许昌市卫生监督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此后,禹州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又先后3次到该医院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医院存在的问题仍未整改,继续使用非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经禹州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禹州市卫生局决定吊销禹州市仲景精神病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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