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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不是为交警戴的

摘要: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骑上自己心爱的摩托车,在宽阔的道路上疾驶,满头的长发随风飘逸……骑车族在感受惬意的同时,却忽视了一个最起码的安全保障措施,那就是戴上安全头盔。
    为保障摩托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由此可见,戴头盔是为了保障摩托车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不是为了逃避执法民警的处罚。11月21日上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戴头盔仍然是个别骑手的“拿手戏”。
案例回放
                戴上头盔
            多一份安全保障
   “戴头盔是为了保障你们自身的人身安全,并不是为我们戴的……”11月21日上午,在市区七一路岗亭前,值勤民警朴实、恳切的话语不断地通过音箱传播出来,提醒道路上的摩托车驾乘人员戴上安全头盔,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当天上午11时40分,在市区建设路、建安大道、七一路等路段,记者发现,在两轮摩托车的驾驶人员中,约有80%的戴着头盔,但车后的乘坐者却很少戴头盔。
   “我只是搭车,到前边就下了。”“不用戴头盔,也不一定会出啥事,哪有那么巧啊?”当交警将乘坐人员不戴头盔的摩托车拦下纠正时,乘坐人员满不在乎的话语让人感到吃惊。据调查显示,在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造成死亡的占90%以上。由于摩托车没有有效的防护装置,车身轻,在高速行驶时极易倒地,驾乘人员的头部如果没有适当的保护,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致死致残。
    正在七一路岗亭值勤的民警说,交警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广泛宣传,让许多市民对交通法规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目前,大多数市民在驾乘摩托车时能自觉戴头盔,只有个别驾乘人员对此不是十分理解,为贪图一时方便而放弃对自身的保护。一位民警说:“有个别人认为我们查处不戴头盔是多管闲事,是在为个人‘创收’。其实,我们并不是为了那几十元的罚款而进行纠正的,我们真的不想看到因为一个小疏忽而酿成惨剧。”
                不戴头盔
             生命因此而凋谢
    2005年5月1日24时许,孙某在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自西向东行至市区运粮河附近的裕丰公司家属院门前时,不小心撞在了路边的一棵大树上。随着摩托车与大树的猛烈相撞,孙某从摩托车上重重地摔了下来。因孙某在驾驶期间没有戴头盔,发生事故时,不但其驾驶的摩托车被撞得面目全非,他也被甩出十几米后摔在路边的道牙上。20余岁的孙某很快在人们的惋惜声中去世。孙某的突然离开不但让家人痛不欲生,也再次给人们敲响了珍惜生命的警钟。
    2005年6月16日18时许,在市区北环路上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苏某驾驶摩托车在此路段与高速行驶的大货车相撞,躲闪不及的苏某在从车上落地时,因没有戴头盔而使其头部受到严重撞击,这个年轻的生命也因此凋零。
    翻看着一宗宗因不戴头盔酿成惨祸的案卷,着实令人心痛。“这两起事故中的死者均没有戴安全头盔,假如他们戴了安全头盔,结果很可能会不一样。”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的工作人员指着现场拍摄的照片惋惜地说。他还说,去年12月,一名没有戴头盔的男子驾驶摩托车载着一名戴头盔的女子,在行驶过程中摩托车因失控倒地并撞上路边的道牙,戴头盔的女子仅受了轻伤,而没戴头盔的男子则死于非命。
    事故处理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据统计,自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20日,在我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不带头盔造成伤亡的就有1413起。那些因交通事故失去生命的驾驶人员,如果能够按规定戴上头盔,其生命就会在受到外来伤害时增加一道安全屏障。
             不戴头盔的原因分析
    为了减少摩托车事故中的人员伤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条文是血与泪的凝聚,是对生命的呼唤和防护,无视或轻视这样的防护规则,就要付出代价。《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实施一年有余,在现实生活中,还是随处可见骑着摩托车在路上飞驰的车手们头上“空空如也”。近几年,不戴安全头盔是摩托车发生事故致使人员伤亡增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大致有以下三个规律:
    1.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春夏暖热季节的“戴帽率”明显低于秋冬寒冷季节;
    2.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农村驾乘人员的“光头”出行率明显高于城区市民;
    3.具有明显的年龄段,中青年驾乘人员的“光头”率明显高于老年人。
    二、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原因有:
    1.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据调查,在摩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60%的死者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或戴非正规头盔(塑料帽、工程帽)造成的,还有的是佩戴头盔的方法不正确。
    大部分摩托车驾乘人员对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春夏季节,因天气热,存在个别年轻人不戴头盔图“潇洒”、感觉“爽”的现象。他们总认为戴安全头盔是累赘。据值勤民警反映,很多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将安全头盔挂在车把上或放在后边的工具箱里,在有交警值勤的路段,敷衍地随意戴上,而在没有交警值勤的路段,又急不可耐地拿下。这种“猫抓老鼠的游戏”令交警们啼笑皆非:仿佛安全头盔不是有效保护自己的安全帽,而是为了应付交警而不得不戴的道具。
    2.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
    许多摩托车驾驶员(尤其是农民)普遍较少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正规培训,认为自己会开摩托车就可以了,无需学习那么多的“条条框框”,把安全置之度外。他们普遍的看法是,不戴头盔只是一种较轻的违法行为,甚至不算违法,有时交警也懒得过问,跟安全没有很大关系。这表明人们没有充分认识到头盔的安全保护作用,更没有将自己的行为与违法联系在一起。意识不提高,观念不改变,不良行为就难以得到纠正。
             让头盔为你的生命“护航”
    时下,各种型号的摩托车已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之一。摩托车的快速行驶在解除了人们长途跋涉的劳累之余,也为人们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因此,安全头盔就成了人们在骑摩托车出行遇到意外时的一道安全保障。为了保障摩托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我国将戴头盔这样的小细节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以法律的形式来提醒和约束人们在驾驶摩托车时要戴上头盔,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
    为此,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对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现象进行了严厉查处,并进行广泛宣传。城区大部分摩托车驾乘人员能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戴上安全头盔。但仍有部分驾乘人员置法律于不顾,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究其原因,是这些人嫌麻烦,存在侥幸心理。但他们完全没有考虑到不戴头盔造成的严重后果,这不仅是拿法律开玩笑,更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
    对此,记者真诚地提醒市民:头盔是驾乘人员的保护伞,戴头盔也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黄俊杰)
             选购安全头盔须“三看”
    据交警介绍,头盔具有防风、挡雨、防虫、御寒等多种功能,但是最重要的功能是保证人身安全。所以,选择头盔时一定要把头盔的安全性能作为考虑的重点。购买头盔时要注意“三看”:
    一看头盔的安全标志。国产头盔要看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和是否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进口的摩托车安全头盔都应有以下安全标志:日本产品为TIS,美国产品为SNE,欧洲产品为ECE。
    二看头盔的强度。在选购头盔时,可以把头盔翻过来拿在手中,在头盔的前、后和两侧分别用力向内按压,看看是否容易变形,如果头盔容易变形或发软,当发生事故时会使头部受到冲击而起不到良好的保护作用。
    三看试戴感觉。重点感觉一下其形状与大小是否合适。因为过紧会使头部有压迫感,甚至出现头晕而影响驾驶;太松了,头盔会晃动、脱落,稍微受到撞击就会离人而去。最理想的感觉就是整个头部和内衬接触上了,而面颊和下颌贴得又比较紧,同时耳部也没有压迫感。
    另外,对通风孔、帽带、护镜等也要进行检查,至于头盔的款式和色彩等,考虑个人的爱好与协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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