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李先生:我们全家现在都享受着低保。为响应政府的号召,我准备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尝试做生意,但是不知道在申请小额贷款后,低保金的发放是否会受影响?
■ 记者赵鹏帮您问:市民政局低保办的工作人员解释,凡具有许昌城镇户口的常住居民、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在其个人或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均有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我市执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魏都区每人150元/月,禹州市每人140元/月,其余县(市)为每人130元/月。低保金在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生产自救,自谋职业。目前,低保金的发放实行差补方式,保障对象领取保障金期间,当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时差额部分由政府以低保金的形式发放,当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时则停发。申请贷款后是否会影响低保金的发放,主要还是看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或者高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家庭人均收入的计算公式为: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家庭上年度收入÷家庭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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