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9日,禹州市顺店镇行政服务大楼前,在“噼噼啪啪”的鞭炮声中,禹州市顺店镇杜村四组村民杜占奇和河北省蠡县蠡吾镇西柳青村村民李占龙等群众抬着两块写有“千方百计防激化,呕心沥血保平安”和“不是亲人胜亲人,河北河南一样亲”的牌匾送进了禹州市顺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原来,杜占奇和李占龙经人介绍合伙做生意,当时双方约定:“李占龙负责在河北组织货源,送到河南,杜占奇负责销售,利润均分。”但是没有约定亏损分担比例。2005年10月上旬,因车翻造成经济损失43800元,双方因亏损分担比例发生纠纷。李占龙认为货物已经送到河南,损失应全部由杜占奇承担,而杜占奇则认为李占龙押着车出了事故,李占龙应负全部责任。双方互不相让,矛盾急剧激化。连续几天没有要到一分钱的李占龙怒火中烧,又加上债主的讨债和妻子的哭诉使他失去了理智,要购买炸药和杜占奇全家同归于尽。顺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消息后,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连先进立即派副主任、司法所所长李留记带领调解员堵截准备购买炸药的李占龙,在严厉指出他这属于违法行为的同时,明确表态,请他放心,此事一定会秉公处理。但是,由于双方的分歧太大,加上杜占奇一时又拿不出几万元,调解工作再度陷入僵局。李占龙刚刚稳定的情绪,又出现了反复,整天不吃不喝。调委会又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边昼夜轮流守候着李占龙,做其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时严厉指出他的要求既没有事实根据,又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逐步引导他接受调解方案。另一边指出杜占奇的要求不合理,动员他承担主要责任,并积极帮助他筹资。经过连续6个昼夜的精心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一场即将激化的矛盾得到了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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