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20日专电 题:“选秀”还是陷阱?——电视剧《古道倩影》招募演员引起风波
新华社记者曹志恒
在“选秀”和“造星”运动充斥媒体的情形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梦想一夜成名。2007年初,一则电视剧《古道倩影》招募演员的广告,致使乌鲁木齐市数十名没有任何表演经历的年轻人,毅然辞去工作而“从艺”。
时至今日,交完试镜费和培训费后,他们惊讶地发现,非但自己并没有成为梦寐以求的演员,甚至那部电视剧,也仅仅是一个缥缈的幻影。
导演剧组难觅踪影
今年2月初,20岁的林泰看到二十集电视剧《古道倩影》招聘演员的广告,便找到新疆乐嘉星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希望能够在电视剧中出演一个角色,从而实现自己的“明星梦”。
林泰回忆,“一位姓李的老师让我读一段文章测试普通话。当天晚上,就接到那边的电话,说面试已通过,让我第二天过去试镜,交100元试镜费”。
林泰说,后来他跟很多遭遇相同的年轻人交流后得知,事实上,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会告诉所有前来试镜的人,导演已经同意录用你们,导演和剧组就要从北京派专家过来,安排你们参加培训,但要先交3680元培训费。
据当时参与海选的演员们回忆,参加《古道倩影》演员海选的有30多人,其中有11人交了3680元,后来又有数十人交了1600元,交100元试镜费的人就更多了。
林泰交完所有费用后,收到一张收据,上面盖有“中国演艺人才库”的印章,还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后来,便开始了遥遥无期的等待。
不是导演要对我们进行培训吗?为什么至今没有见到导演和剧组成员?和林泰同样产生疑惑的,还有20岁的子媛(化名)和金星(化名)。子媛说:“当初他们口头承诺,只要交了学费就可以上片,但我们从来没见过导演和编剧。”
当问及这个电视剧的导演是谁时,新疆乐嘉星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姜乐说,导演在北京,编剧和书的作者也在创作、交流,但他们的姓名要保密,等8月份在北京和新疆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到目前为止,经过培训和考试的“准演员”们没有参与任何演出,电视剧《古道倩影》的拍摄时间也一再推后,公司只让部分演员拍一些网络电视,放在公司的网站上。
没有拍摄许可证的电视剧
面对《古道倩影》的种种疑问,姜乐的回答充满矛盾。
一方面,他矢口否认公司是为《古道倩影》招聘演员,“我们只是招聘工作人员作为后备的群众演员,把一些具有演艺潜力的推荐给与我们合作的导演。”
另一方面,在新疆部分媒体的追踪报道中,姜乐又承认自己是在招聘演员,并说:“我是投资人,我说让谁上,导演也得听我的!”
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社管处负责影视制作的巴哈尔·古丽说,拍摄电视剧应有行政主管部门所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该公司没有资格拍片,他们没有办过许可证,我也没有听过《古道倩影》这部电视剧。”
新疆电影家协会有关负责人说,3年前,该小说作家曾与其联系过,但因预算需投资3000多万元,拍摄未果。他从广电局了解到,目前并没有对《古道倩影》立项,也没有下发拍片许可证。
随后,记者与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规划处联系,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拍电视剧要先通过新疆广电局往上报,印象中没有这部电视剧。
招聘演员不属公司经营范围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早在2006年下半年,姜乐就曾以“中国演艺人才库”的名义招聘演员,并承诺在当年底就可以开拍《古道倩影》,当时向演员收取的培训费用是1630元。在部分演员的投诉下,工商部门对“中国演艺人才库”进行了查处。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工商局红山工商所徐方说:“工商部门已不是第一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了。今年元月份,因为没有营业执照公司曾被处罚。”
工商部门认定:姜乐在2006年5月至2007年1月8日经营期间,共招收演艺人员36人,其中25人缴纳了100元试镜费,合计2500元;有4人缴纳了1630元培训费,合计6520元,经营额共9020元,从中获取利润5000元,未上税。姜乐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红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姜乐注册的“新疆乐嘉星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的经营手续,而该公司所使用的“中国演艺人才库”,只是网上注册的网站,不能从事经营活动。
红山工商所工作人员说,通过对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查询,该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等,招聘演员不在经营范围之内。
“我们真是太傻了!”
“当时,我们都是抱着一夜成名的心态当演员,根本没有考虑公司的资质和真实性,回头想想,我们真是太傻了!”
林泰对记者说,当时,为他们培训的是南京戏剧学院的“客座老师”,与林泰一起培训的“同学”都梦想成为演员,将来能出名赚钱,80%的人都为了参加培训而辞职。
据了解,报名参加乐嘉星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演员”,大多在18岁至20岁,他们没有稳定的收入,有些年轻人至今还依靠父母的供给生活。加入乐嘉星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后觉得上当受骗的徐鸣(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3680元啊,我们的钱也是父母的血汗钱!”
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李新建律师介绍:“签订招聘演员的合同,必须有招聘演员的经营范围并在新疆广电局备案,而乐嘉公司并没有‘招聘演员业务’的经营范围,那么该公司不能签订这样内容的合同。因其主体不合法,故其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姜乐说,我们招的都是后备的群众演员,不可能在《古道倩影》出演主要角色,再说,他们也没有那个实力。
徐鸣则反驳说:“当时,公司负责人姜乐承诺,只要交了钱,就可以在《古道倩影》中当演员,绝对不是群众演员。”
11日,记者采访新疆乐嘉星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姜乐时,他声称,打算三年之内完成这部电视剧的拍摄制作,现在有两个“备选”导演在新疆各地的著名景点选景。当记者要求他提供两位导演的联系方式时,遭到拒绝:“投资制作是商业秘密,我不愿意把自己的操作模式让别人知道。”
据了解,这家公司招募的部分演员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该公司的问题。
新疆社会科学院专家指出,青少年一定要从“选秀”当明星的诱惑和误区中走出来。成功需要勤奋和努力,一夜成名的想法终归会化为泡影。
责任编辑:
附件: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