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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路市政府家属院有人乱倒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属建筑垃圾,乱倒要处罚

相关部门: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管部门给予警告 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摘要:

七一社区工作人员和庭院楼院长动手清运垃圾。记者 贾同岭 摄

 

新家入住免不了要装修一番,装修后的垃圾该怎么处理,能否随意倒入家属院的垃圾桶中?5月16日,魏都区南关街道办事处七一社区接到居民投诉,家属院中有人乱倒装修垃圾,致使垃圾无法及时清运,影响庭院环境。记者了解到,装修后的垃圾属于建筑垃圾,不能倒入垃圾中转站,乱倒建筑垃圾者将受处罚。

 装修垃圾倒在庭院中

 无法清运

 当天上午,记者在七一路市政府家属院中看到,26号楼前堆放着一堆垃圾。垃圾中有树根、煤渣、破瓷板、砖块等杂物。负责清运垃圾的老人站在一旁,一脸无奈。

 七一社区工作人员和家属院的楼院长也来到这里。七一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李志耘告诉记者,她们在数字管理系统上看到,有人举报26号楼前有垃圾,于是到此处理。她说,该家属院居民每月每人定时交纳垃圾处置费,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人清运,但是像这种建筑垃圾没人处理。

 “这堆垃圾是个别居民在夜间偷偷倾倒的,真是不自觉。”30号楼长冯宝花说,他们家属院虽然没有物业,但在七一社区居委会的管理下,家属院卫生整洁,生活垃圾从来没有乱堆乱放过。这次不知道是谁不自觉,偷偷地将装修后的垃圾倒在院中。

 装修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负责清运垃圾的两名老人多次拉到庭院中的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就是不接收。

 建筑垃圾清运要收费

 不能乱倒

 “经常有居民偷偷地将碎瓷板、破马桶、断木条等装修后的建筑废料倒在垃圾中转站一旁,居民认为它们都是垃圾,垃圾中转站应该统一清理。”该家属院垃圾中转站负责人李鹏燕也是一肚子苦水,“垃圾中转站只能接收生活垃圾,然后统一装运,送到我市火电厂进行焚烧发电,而这些装修后的砖块、瓷板以及渣土废料都属于建筑垃圾,我们不能接收。”

 无奈,七一社区工作人员和楼院长们只得自己动手清运,将这些装修后的垃圾装到车上,拉到庭院一处偏僻角落里。“先暂时摆放在这里,等明天再找清运公司统一拉走。”李志耘说。

 李志耘介绍,清运建筑垃圾需要额外收费,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家属院中,这笔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我们这个庭院没有物业,这笔费用只有我们社区居委会自己出了。”

 乱倒建筑垃圾

 将受处罚

 记者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了解到, 社区居民、个人家庭因改建、修缮、拆除或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业主不能自己清运的,可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联系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有偿清运。

 我市2016年出台的《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规定,因装修装饰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区域内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指定临时地点堆放,并委托特许经营运输企业及时清运;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指定临时堆放地点,在2日内委托特许经营运输企业及时清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运输、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郑绍柯说,根据《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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