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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摘要:

7月26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2015年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经营或服务于电子商务的企业及其他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有关单位(个人),达到要求的,均可申报该项资金。

申报范围包括支持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落户许昌、鼓励建立电商园区形成产业集聚、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传统市场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上销售、奖励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电商人才培训等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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