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有关政策的惠及下,烟草行业迅速发展。我市烟草种植面积大,烟草系统一直良性运行。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分析烟草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有助于筑起一道“防火墙”。
我国各地检察机关查办了多起烟草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多涉及挪用公款犯罪。此类犯罪的主体主要为会计,挪用的款项多为发放给烟农的烟叶款,挪用的公款多被用于购买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此类犯罪直接侵害了烟农的利益,打击了烟农种烟的积极性,也损害了烟草系统工作人员的形象。
烟草系统为何职务犯罪高发?工作程序不规范是原因之一。根据有关规定,烟农与烟草公司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烟农按合同交售烟叶后,烟草公司将烟叶款打到烟农的烟款专用存折上。但是在具体执行中,一些基层烟站的工作人员私自将烟农手中的烟款专用存折收回,自取自发。除此之外,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拉拢腐蚀,也会引发烟草系统工作人员产生挪用公款的犯罪动机。当然,烟草系统内部监管不到位也会导致职务犯罪多发。比如,烟草系统虽然对烟叶收购、烟叶款支付有详细的制度规范,但是在执行上存在漏洞,导致违规操作现象比较普遍,客观上形成了滋生犯罪的土壤。
为预防烟草系统职务犯罪,检察、审计等多部门需要形成合力。检察系统需要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大对财务等特定岗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力度,坚持结合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并在警示教育过程中对犯罪动机、原因、发生过程进行阐释明晰,以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烟草系统内部在制度建设上需要更注重规范性和科学性,实施“阳光工程”,提升生产经营工作中资金流向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止犯罪发生。审计部门需要开展经常性审计工作,对重大资金、重要支出等严格审查业务经办部门是否遵循业务流程以及是否暗箱操作,与其他部门事前、事中、事后无缝衔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作者系许昌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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