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我市印发相关通知,建立健全关爱帮扶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制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立健全日常生活精准帮扶制度。各地各单位及时对所辖基层党组织中的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住房安全、医疗救助、社会保障情况进行精准帮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开展入户调查,并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标准进行修缮或新建;依据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身体状况,发放助听器、轮椅等辅助器具,并帮助解决取药难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在确定其为特困人员的基础上,给予医疗救助;帮助经济困难的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申请临时救助,切实解决老党员的生活困难。
建立健全政治关爱制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名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经常关注其生活状况;乡(镇、办事处)党委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分包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定期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并协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村党支部书记要定期上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各地各单位除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家庭出现重大事情必访外,还可依托主题党日、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载体,入户走访,加强与老党员的沟通联系,了解老党员的困难和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老党员解决思想和生活问题,注重在精神上给予老党员慰藉和关怀。
建立健全专项补助制度。有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的单位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设立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专项补助。许昌市委组织部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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