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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魅力许昌 打造幸福家园

——五论学习贯彻市七次党代会精神

摘要:

一座城市的魅力并不仅仅来自于经济的硬实力,也不仅仅在于高楼、鲜花与广场,更来源于包容开放的城市精神和友善文明的城市文化。过去的五年,许昌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7.57%,“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喜人;水生态文明建设成绩卓然,“五湖四海畔三川,两环一水润莲城”,绘就北方水城的美丽画卷;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全国创业先进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复检,跻身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国家智慧城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行列,被网民推选为全省“最美城市”,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市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魅力许昌”目标,无疑在文化繁荣、社会管理、生态环境和民本民生等方面,对许昌未来五年的城市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了更多的内涵。

建设魅力许昌,打造幸福家园,必须发展繁荣文化,彰显文化魅力。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永恒的魅力。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更加注重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含量,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信息、物流、建筑等深度融合,着力建设中原文化强市。挖掘许昌“五都四乡”特色优势,加强对三国文化、钧瓷文化等特色文化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大力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更加注重培育全市人民的文明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塑造以“诚信、包容、开放、创新”为核心的许昌精神。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现从创建文明城市到建设城市文明的跨越。更加注重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书香许昌”,让许昌散发出“文化的光束”,真正成为古都气韵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传承与保护开发相得益彰、城市品位与文化品牌独具魅力的人文之城。

建设魅力许昌,打造幸福家园,必须创新社会治理,彰显和谐魅力。和谐,是小康的内涵,是人民的期盼。要强化社会治理顶层设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平安许昌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全方位加强各领域安全监管,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建设魅力许昌,打造幸福家园,必须推动绿色发展,彰显生态魅力。良好的生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最具竞争力的战略资源。要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探索形成生态文明建设“许昌模式”。实施蓝天工程,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推广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消费,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碧水工程,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减排,实现水环境质量全省领先。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和“绿满许昌”行动计划,突出城市森林和城郊森林生态体系建设,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建设魅力许昌,打造幸福家园,必须坚持为民惠民,彰显幸福魅力。为民,是最好的作风,是最大的担当。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施策、合力攻坚,确保2017年年底所有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让每个劳动者都能获得公平的就业机会和稳定的就业岗位。坚持把教育作为民生之基,实施基础教育三年攻坚计划,在全省率先普及学前教育、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坚持把人民健康作为民生之先,推进健康许昌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打造“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加快市体育中心建设,实现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打造“15分钟健身圈”。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妇女儿童、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发展水平,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面对全市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使命在肩,必须坚定信心,阔步前行,坚持文化为魂、和谐为重、生态优先、民生至上,深入推进“五型许昌”建设,让许昌人居环境更加美丽、更有气质,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品质,将许昌真正打造成为一座幸福之城、魅力之城!

责任编辑: 谢雯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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