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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倒泔水会被罚款吗?搞开业庆典有啥新规矩?哪些地方不能露天烧烤? 《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月正式实施

你关心的问题,首部地方性法规中都有答案

摘要: 12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联合举行了高规格新闻发布会,并宣布:2017年1月1日,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作为我市立法的开山之作,它备受市民关注和期待。

《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现场。


核心提示

12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联合举行了高规格新闻发布会,并宣布:2017年1月1日,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作为我市立法的开山之作,它备受市民关注和期待。

立法项目在征集和遴选过程中,市民关注度高的问题有很多。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为何聚焦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与之前的行政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相比,它有哪些不同之处?它的制定经历了哪些程序?


《条例》的出台:是民心所向,是市情所需

9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了《条例》。消息传来,全城振奋,各界高度关注。

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为何聚焦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

许昌15年创建,不仅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沉甸甸的国家级“金字招牌”,而且让群众得益;不仅使城市“受奖”,而且让群众受惠。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巩固城市创建成果,让美丽许昌更加宜居、宜兴、宜商、宜游,是每个市民的愿望与梦想。《条例》的出台有着广泛的民意基础。

15年创建,我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的思想,市委、市政府提出“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坚持从“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跨越的更高目标。特别是在市七次党代会上,市委书记武国定提出了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的目标。

实现这些目标,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符合许昌实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有效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破解执法依据不足等瓶颈。《条例》的出台是市情所需。

在综合考量立法的必要性、迫切性、可行性等因素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条例》作为我市首个立法项目,获市委支持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条例》的制定:历时224天,草稿历经10多次修改,广征民意

自2月18日《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立项,到9月30日被审查并批准,整个过程历时224天。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长杰提供的一份《条例》制定工作大事记显示,224天时间,涉及的重大事项有近30项,包括调研、起草、讨论、修改、征求意见、审核、座谈、专家论证等多道程序,时间安排紧凑,环节设置科学合理。

立法是一次民意大汇集,必须代表民意,反映民意。全程参与《条例》起草的市城管局副局长范留柱说,在《条例》草稿的起草阶段,共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采纳80余条;在《条例》草稿的修改完善阶段,收集意见、建议140余条,采纳126条。《条例》草稿经市政府法制办两次审核把关,修改了10多次。6月14日,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稿。

市人大调研室副主任王俊芳介绍,我市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市人大牵头,通过发函、基层调研、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发布公告、在市人大网站全文刊登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此外,市人大还邀请城建部门专家、法律专家、语言文字专家对《条例》草案中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合法性、语言文字表述等进行全面论证。数字的背后,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更是科学严谨的立法精神的体现。

《条例》的内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正,将进行处罚”占罚责总数的70%

《条例》施行之前,相关部门的执法依据主要是国务院1992年制定、2011年修订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与省政府2003年修订的《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由于这两部法规出台的时间较早,未涉及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市容及环境卫生方面的新问题。

针对市民最关注的处罚部分,立法机关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文明执法的原则设置法律责任条款。即《条例》的罚则大多是先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再作处罚,共涉及14个罚责,占罚则总数的70%。

此外,《条例》对不同违规行为处罚的规定还体现了“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原则。“宽”体现在对常见的违规问题设定较低的罚款额度,且只有在拒不改正时才予以处罚。“严”体现在增加违法成本,形成有效制约,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履行义务。

《条例》的实施:执法部门有了“法律利器”

11月11日,市城管局举办《条例》专题培训。全程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范留柱作为主讲人,对照以前的法规,对《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

学习结束后,市城管局环卫处清扫一队队长董培栋说:“得知《条例》即将施行的消息后,环卫工人都很高兴,因为许多困扰工作的难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许昌的环境卫生一定会更好。”据他介绍,在工作中,他们经常遇到餐饮门店、摊点乱倒泔水、污染路面的情况,按什么标准处罚、处罚谁,以前依据的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最后只能都由环卫工人清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每平方米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标准进行处罚”。

东城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卢少清说:“《条例》的施行是对我们工作的全面支持。今后,我们的工作将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他举例说,以前的法规未涉及露天烧烤,摊主造成严重的油烟污染,他们只能以教育、劝说为主,但摊主往往不配合,执法效果不明显。《条例》中明确规定,“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的,在其他区域经营者未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立即改正,没收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


新闻连连看

我市何时获得地方立法权

2015年11月26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新乡、濮阳、许昌、三门峡、商丘、周口、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正式赋予我市地方立法权。

地方性法规立法

有何着力点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管理责任,体现文明执法,贯彻不重复立法的原则,对工作中实际存在的、群众关注度高的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破坏城市夜景灯饰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切实增强对违法行为处罚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体现了许昌特色。

首部地方性法规

立法大事记

2月18日,《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立项。

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

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常委会第198次会议专题汇报《条例(草案)》的制定和修改情况。

8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全票通过《条例》。

9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查并批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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