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我省出台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咨询相关问题。1月13日,记者就读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无“单位”群体暂不能交纳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重点将已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1月13日,记者了解到,我市正在积极制订相应细则。细则未出台之前,我市没有“单位”的群体仍无法纳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意见》提出,强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重点支持职工首套和改善型自住房消费需求。同时,我省将进一步简化手续和流程,进城务工人员、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与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随时办理提取或转移手续;自主交存者,自愿停交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可随时办理一次性销户提取手续。
如何办理省内异地购房贷款?
家在魏都区的张先生在南阳市工作,并在当地交纳了住房公积金。今年,他打算在许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他在南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能否使用?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职工在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正常交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且交至贷款申请日前两个月,本人或配偶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均可申请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异地住房公积金交存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交存使用证明,到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李女士在市区工作,租房居住。她和丈夫都有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需要哪些条件?每个月能提取多少?”李女士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职工连续足额交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房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2.租金交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3.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4.个人银行卡。
租住商品住房,月租金标准随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房屋月租金指导价格调整。目前,我市执行的月租金标准是:夫妻双方家庭按不超过60平方米核定,月租金标准为900元/月。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2.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交存地无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3.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4.个人银行卡。
商贷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4年,市民陈先生在东城区购买了他的首套住房。他本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在办理贷款时,房地产开发商只允许用商业贷款。如今《意见》正式发布,他想知道商贷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意见》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0%以下的城市,应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积极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率达到96.89%,已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要优先保障交存职工提取和支持购买普通自住房刚性需求,暂不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12329。
责任编辑: 高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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