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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投放→村收集→乡集中→县转运→市处理

喜讯! 许昌环卫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摘要: 2014年,市城管局积极协调,促成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与浙江旺能环保股份公司签订垃圾焚烧发电协议。城乡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发电,取得了规模效益,形成了产业链条,年发电量达2.07亿千瓦时,特许经营企业可实现年产值1.64亿元,财政年增加税收约1500万元。

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 记者 张铮 摄


核心提示

多年来,垃圾“围村”一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道硬伤。小村庄能不能像城市一样,安放垃圾桶,设置专职保洁员,变得美起来、亮起来?许昌的答案是“能”!

“户投放、村收集、乡集中、县转运、市处理”,我市建立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让乡村补足环卫设施短板,告别垃圾遍地。1月17日,住建部公布了201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许昌环卫凭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项目获得2016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包括考评城市整体形象的综合奖和考评单个项目的范例奖。许昌环卫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为我市深入开展“五城联创”奠定了坚实基础。

小村庄有了保洁员

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让乡村有了新变化

村里干干净净,村民心里亮亮堂堂。

今年60岁的禹州市顺店镇柳林村村民王东每天早上6时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家里的生活垃圾收集到一块儿,丢进离自家门口百米远的垃圾箱。

村里的保洁员李桂枝每天早上5时准时上岗,挥舞着大扫帚,将村里的道路扫得一尘不染,同时清理掉家家户户门口放置的生活垃圾。

如今的柳林村,再也看不到随意倾倒的各种垃圾,田间地头的树枝上也没有了飘扬的塑料袋。让人眼前一亮的,除了一幢幢崭新的砖瓦房错落有致、一盏盏高挺的太阳能路灯整齐排列外,还有干净的水泥路面和道路两旁安置的垃圾桶。

“有了保洁员,我们这儿和城里没两样了。”提起村里的变化,王东这样说。

其实,自从我市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有变化的村庄不只有柳林村,全市很多小村庄都有了变化。

目前,我市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设施设备,按照每1000人2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配强农村保洁队伍,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最终形成了辐射四区三县(市)154.39万城市人口、182.71万农村人口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网络,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

提起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项目带来的效果,市城管局环卫处主任申晓明说,新建的转运中心较好地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转运处理。以往乡村房前屋后、路旁沟塘中随处可见的生活垃圾杳无踪影,农村蚊蝇滋生、垃圾“围村”现象得到根本扭转,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垃圾转运形成网络

一个个大中型垃圾转运中心让我市告别垃圾“围村”

村里有了保洁员,有了收集垃圾的设施,农村的生活垃圾是否可以像城市一样实现无害化处理?

答案是肯定的!

那么,农村的生活垃圾是如何处理的?市城管局环卫处基建科科长谢文峰告诉记者,村里的生活垃圾被保洁员清理后,集中投放到各乡镇的垃圾中转站,再由专职人员运送到垃圾转运中心,然后运送到热电厂焚烧发电,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其实,早在2010年,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就被提上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了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办公室,出台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全面整治垃圾“围村”问题。各县(市、区)积极行动,通过建设环卫设施、配套环卫车辆、购置保洁工具、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等措施,初步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然而,当时,受物力、财力、人力等因素所限,大量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后仅做简单填埋处理,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地方财政收入逐步增加,农民群众对改善环境卫生的需求日益强烈。在距离许昌市焚烧发电厂较远的禹州市、长葛市,浙江旺能环保股份公司投资近1.2亿元,建成了2座大型、3座中型垃圾转运中心,转运能力达到了1650吨/日,满足了两地城乡生活垃圾转运需求。

另外,许昌县依托各乡镇现有的垃圾中转站,直接将城乡生活垃圾运到市焚烧发电厂处理。

焚烧发电变废为宝

我市确立生活垃圾处理新模式

在咱们许昌,城乡都有保洁员,有垃圾转运中心。垃圾虽然运出来了,但是如何进行无害化处理?

其实,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的选择上,许昌市、县两级政府及城管部门一直进行着不懈的探索,经历了从堆肥到填埋的实践。

随着科技发展和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垃圾焚烧发电模式逐渐成为社会共识,成为许昌市生活垃圾处理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中明确了“由以填埋为主转变为焚烧处理和填埋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合理控制使用有限的填埋场地资源,逐步建立一个‘城乡统筹、焚烧为主、综合处理、可持续化’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2014年,市城管局积极协调,促成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与浙江旺能环保股份公司签订垃圾焚烧发电协议。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要求高,投资额度大,市场化运作是规避风险的可靠途径。2014年8月,市城管局通过公开招标与浙江旺能环保股份公司签订了《许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O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浙江旺能环保股份公司获得许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特许经营权。

该公司在并购许昌市天健热电厂后,投资1亿多元更新设施设备,配置了3台750吨/日的垃圾焚烧炉和1台3万千瓦的发电机组,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2000吨。

目前,我市实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与以往的垃圾填埋相比,节约了土地资源和建设成本,全市可节约土地1000亩/10年;城乡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发电,取得了规模效益,形成了产业链条,年发电量达2.07亿千瓦时,特许经营企业可实现年产值1.64亿元,财政年增加税收约1500万元;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解决了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一些村民主动要求加入当地的环卫队伍,创造社会就业岗位约3900个。

新闻连连看

中国人居环境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由建设部于2000年设立的全国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

许昌荣获中国人居

环境奖的其他项目

2012年,我市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2014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2014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成为河南省首个获此殊荣的数字城管系统。

确立模式

完善五级环卫设施

我市在实践中确立“户投放、村收集、乡集中、县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运行模式,按照市级统筹、分级负责、市场参与的方式,统筹规划、统一布点,完善五级环卫设施。

一是建立市一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是建设县一级的垃圾转运中心,购置大型转运车辆;三是完善乡镇一级的垃圾中转站,配备必要的清运车辆;四是配套村一级的垃圾收集房,配备清运工具;五是根据村庄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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