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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筋壮骨”推进从严治吏

——三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

摘要:



“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大力实施“强筋壮骨”工程,全面落实从严治吏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锻造德才兼备的优秀执政骨干队伍。

大力实施“强筋壮骨”工程,必须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群雁高飞头雁领”,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实施“强筋壮骨”工程的关键所在。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全面贯彻执行好党的基本路线。严格执行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制度,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党委职能体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大力实施“强筋壮骨”工程,必须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我们要严格落实“20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注重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决做到“六用六不用”:大力选用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干部,坚决不用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不强、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干部;大力选用务实重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不用不干实事、弄虚作假、会跑会要的干部;大力选用敢于担当、克难攻坚的干部,坚决不用圆滑世故、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的干部;大力选用勤奋敬业、作风过硬的干部,坚决不用心浮气躁、不思进取、作风不正的干部;大力选用执政为民、群众拥护的干部,坚决不用脱离群众、漠视群众疾苦、群众不认可的干部;大力选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干部,坚决不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贪污受贿的干部。

大力实施“强筋壮骨”工程,必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选贤任能,必须从严要求、从严把关,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靠得住、过得硬、能放心。我们要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健全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审核措施,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前,对拟提拔重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巡视巡察结果必用。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干部人选时,必须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大力实施“强筋壮骨”工程,必须健全干部正向激励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在全面从严治党大背景下,健全推动干部勤勉干事、担当干事、激情干事的正向激励机制,意义重大。我们要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破解难题的过程中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失误过错,准确把握、厘清责任。建立健全能上能下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做到“精准选派、精准培养、精准锻炼”,持续优化干部成长路径。

党的事业继往开来,需要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唯有大力实施“强筋壮骨”工程,不断把从严治吏引向深入,党的干部队伍才能永葆活力,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才能有浩荡前行的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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