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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莲城”改进党风政风

——四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

摘要:

党风政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决定事业成败。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明确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大力实施“清风莲城”工程,推动党的作风全面好转,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持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大力实施“清风莲城”工程,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我们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持续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始终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要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实现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常态化,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改进和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严肃问责追责。

大力实施“清风莲城”工程,必须持续正风肃纪。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着力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要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大力实施“清风莲城”工程,必须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重点运用好第一种、第二种形态。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成为大多数;既依纪严惩又给予改正的机会,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及时清除党内毒瘤,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要层层设防、层层过滤,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大力实施“清风莲城”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形成持续震慑,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要开展“小微权力”腐败及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要推进 “连心”工程,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要加大防逃追逃工作力度,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提高惩治腐败的整体效能。要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严格依法依规执纪审查。

大力实施“清风莲城”工程,必须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要努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管”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要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各领域的办事公开,强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完善规范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制度,防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大力实施“清风莲城”工程,必须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全面开展“巡察效果提升年”行动,严格落实巡察情况汇报机制,不断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构建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要扎实推进市县巡察全覆盖,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建立移交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反馈沟通机制,增强巡察成果运用的严肃性、时效性。要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增强巡察的整改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党风正则民心齐,民心齐则事业兴。让我们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更好地凝聚起党心民心,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确保在“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而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 谢雯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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