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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引起关注

行拘年龄拟降至14周岁,听听民警怎么说

学校、家庭应不断加强教育,广大青少年应知法、懂法

摘要:

近日,国家公安部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计划将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至14周岁,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月20日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来,我市曾发生多起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件。他们如果已经年满14周岁,今后可能摊上大事儿。

【案例】 偷盗“小绿”未被行政拘留

2016年9月1日夜间,东城区一公共自行车站点先后有9辆“小绿”被盗,社会影响极坏,附近群众反响强烈。东城区公安分局民警通过视频追踪发现,这一系列盗窃案均为4个不足20岁的年轻男子所为。

通过多种侦查手段,9月2日下午民警发现,4个人落脚在市区某商场附近的宾馆。当民警赶到时,4个人刚刚退房,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民警继续通过视频追踪发现,他们在东城区某学校附近下车,遂立即对那里进行排查。

16时许,民警终于在路边一摩托车维修店门口发现了他们,并当场将陈某(15岁,许昌县人)、韩某(16岁,青海省人)、马某(18岁,青海省人)、韩某某(17岁,青海省人)抓获。

据4人交代,他们当晚是头脑一热做了傻事。由于未满16周岁,陈某未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打架斗殴(包括校园欺凌等),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侵财。这些人由于心智不健全,法制意识不强,往往头脑一热干下傻事。”2月20日上午,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王申义说。

【意义】 修订后有警示作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将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至14周岁,许多市民对此高度关注。

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至14周岁是对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引发广泛关注的回应。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对于已经满14周岁且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他们的违法行为没有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重罪,就不能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但等到真的达到了,已然酿成大错。

王申义介绍,将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至14周岁,应该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对预防校园欺凌等现象也可发挥作用。

【提醒】 注重增强孩子法制意识

一些家长、老师在采访中认为,国家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治安违法行为,确实应该加强管控。但由于他们的心智还不成熟,行政拘留对他们的心理影响过大,所造成的心理阴影很难修复,因此执法机关在使用行政拘留等措施时应该慎重,并应当责令其家长等监护人严加管教。

执法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的,可书面说明该未成年人违法的具体原因、监护不当之处、进一步违法犯罪的风险及责任、加强监护的具体措施等情况;必要时,还可以责令监护人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在日常生活中,为预防这类悲剧,一方面,学校、家庭应不断加强教育,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广大青少年应加强学习,学法、知法、懂法,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真正做到时时刻刻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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