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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优良天数207天以上 ●PM2.5平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以下 ●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

许昌市今年环保工作目标确定

摘要:

2月18日,我市召开2017年环保系统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6年全市环保工作,部署2017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我市打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空气优良天数226天,PM10、PM2.5浓度分别为122微克/立方米、6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已超额完成省定目标31天,全省排名第三;我市出境河流省定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12个省级生态村、6个省级生态乡镇通过省环保厅命名。

会议确立了2017年我市环保工作的目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7天以上,PM10平均浓度102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以下;完成地表水和饮用水水质目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完成省定目标,城市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完成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7年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持续提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会上,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表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终期考核之年,更是环保事业承前启后谋求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市环保局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扎实做好各项环保工作,确保全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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