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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活动有哪些特征?读者如何辨别,从而避免掉入传销陷阱——

发展“下线” 从中获利 就是传销

摘要: “天上不会掉馅儿饼。”看着诱人的致富机会,却有可能是别人精心编织的“美丽陷阱”,传销活动便是如此。传销活动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一般涉及人员广、社会危害大。传销活动有哪些特征?读者如何辨别,从而避免掉入传销陷阱?2月18日,建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尹明涛根据办案情况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


核心提示

“天上不会掉馅儿饼。”看着诱人的致富机会,却有可能是别人精心编织的“美丽陷阱”,传销活动便是如此。

传销活动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一般涉及人员广、社会危害大。传销活动有哪些特征?读者如何辨别,从而避免掉入传销陷阱?2月18日,建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尹明涛根据办案情况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

【案例一】 编织“资本运作”陷阱,“上线”瓜分“下线”钱财

2014年4月,许由街道办事处张炉社区有一名外地女子报案,称自己被骗入传销组织,公安部门随即立案侦查。2014年7月,犯罪嫌疑人湖北省孝感市的柳某等人,在湖北省宜昌市一家大酒店举办“升总晋级”会议时被抓获。

卷宗显示,柳某等人在许昌、郑州、合肥、芜湖、西安、长沙等地以“阳光工程”、“连锁经营”、“资本运作”为名发展人员建立传销组织体系,以1年至2年最高可以获利1040万元为诱饵,不断邀约新人加入并交纳申购款,再由“上线”以“五级三晋制”为分配模式,逐级瓜分“下线”的申购款,组建团队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

该传销组织成员在发展“下线”时,打着 “资本运作”、“连锁经营”、“阳光工程”等旗号,以虚拟的股份为产品,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广泛发展人员购买股份。加入该传销组织,须由已加入人员推荐,且须申购1至21份股份。第一份3800元(其中3300元为购买股份费用, 500元为资格费),其余每份3300元,最多一个人可出资69800元购买21份股份。加入该传销组织后,参加者依据“五级三晋制”取得不同身份,领取传销体系内的“奖金”,实际上是从后参加者交纳的申购款中获得分成。

审查中,柳某表示,他们虽然进行的是“连锁销售”,但没有工商登记证,也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更没有产品,所谓的产品只是一种“信念”。其运营的本质是参加者交钱购买股份,然后“上线”瓜分“下线”的申购款。

尹明涛翻看传销案卷宗。

【案例二】 以虚拟产品为幌子,借助网络快速发展“下线”

“借助网络快速发展‘下线’是传销活动的一种新模式。”建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尹明涛说。

犯罪嫌疑人施某等人自2015年11月以来,以互联网为载体架设“诚信买卖宝”网站。他们以“互助理财”为名,以推荐加入的形式发展网站会员,要求参加者交纳费用获得加入及发展“下线”的资格,然后以高额回报相诱惑,引诱参加者“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层级关系和“下线”的数量计酬和返利,大肆骗取财物。

该网站设定了8个会员级别,依据发展“下线”的情况进行级别晋升;以虚拟的M包为交易对象,产生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最终结果是,整个传销系统崩盘,低层参加者血本无归。

“个别传销组织以实物商品为幌子,隐蔽性更强。”尹明涛说,组织者使用“加油卡”这种商品。参加者交纳3098元,可以购得“加油卡”和二维码,成为传销组织成员并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参加者每发展一名“下线”,传销组织就会返还一定积分,积分可以变现。传销组织要维持下去,就需要不间断地发展“下线”,通过“下线”的资金投入支撑整个传销组织的运行,最终结果是崩盘。

【模式演变】 历经三种发展模式,网络传销迷惑性更强

尹明涛介绍,综观传销活动的发展,其经历了三种模式。第一种传销模式的特点是组织者欺骗他人到外地,然后没收其身份证、通信工具,编织发财梦对被骗人员进行“洗脑”,限制其人身自由,甚至殴打威逼其“拉人头”发展“下线”,以收“人头费”牟利。这种传销模式多以打工、做生意为名,大多数受骗者是被同学、朋友甚至亲人骗到外地的。

第二种传销模式是诱骗性传销。组织者编织各种发财梦想,诱人参与。与第一种模式相比,这种模式没有明显的强迫性,在外地租住房屋,以不同理由邀人加入,然后好吃好喝地招待,讲课“洗脑”,最终发展“下线”。参加者若发觉上当,可以自行离开,但所交纳的钱不退。

尹明涛说,这两种模式均属于线下传销,主要特征是组织者以打工、做生意、投资工程等名义,吸引参加者到外地聚集一处,交纳“人头费”,吃喝拉撒有人统一管理。

第三种模式是网络传销。这种模式的参加者不用背井离乡,组织者通过管理账号代替人员管理。他们依托网络,通过微信、QQ群、网站等进行快速传播,隐蔽性强、涉及人员广。

“传销活动中,高层组织者开豪车、住豪宅,而低层参加者大多血本无归。”尹明涛介绍,参与传销的人员达到一定级别,组织者会为其购买首饰、名牌衣服甚至豪车,将其打扮成“成功人士”,引诱更多人加入。

【辨别传销】 如果自己的收益以发展“下线”为依据,就要提高警惕

传销组织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组织者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幌子;二是参加者通过交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有偿活动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三是参加者按一定级别组成“金字塔”式的层级;四是不发展“下线”没有收入,下线越多获利越多;五是通过引诱或胁迫发展成员,具有一定的接力性。

“所谓的商业行为如果具备上述五种特征,基本上可以定性为《刑法》禁止的传销活动。”尹明涛说。

市民如何提高认识并防止陷入传销组织?尹明涛提醒,第一,传销组织无论是以投资项目、购买商品,还是以提供服务等为幌子,最终都要发展“下线”。如果需要发展“下线”,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第二,看自己的获利是否以“下线”的数量或业绩为依据。如果“上线”挣钱必须依靠“下线”的数量和业绩,就可能是传销活动,市民应该拒绝参与并进行举报。

“有些传销活动,组织者会以发展会员或客户为名,隐藏和规避发展‘下线’的行为。不管以何种名义,只要持续拉他人加入并从新加入的人员身上获利,就可能是传销活动。”尹明涛说。

新闻连连看

房东不能租房给 从事传销活动者

2005年11月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至50万元罚款。

传销的危害性

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等。传销的本质是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活动中惯用的名词

1.资本运作、1040工程;

2.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

3.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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