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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 别样风景

摘要: 3月,是个春意盎然的好时节。迎着和煦的春风,第106个三八妇女节向我们走来。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她们,对家庭尽心尽责、任劳任怨,是贤妻良母;她们,对工作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是平安卫士;她们,以执着的追求,默默地在为民服务中体现政法干警的价值,在推进法治许昌的实践中演绎着丰富多彩的人生。

编者按

3月,是个春意盎然的好时节。迎着和煦的春风,第106个三八妇女节向我们走来。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她们,对家庭尽心尽责、任劳任怨,是贤妻良母;她们,对工作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是平安卫士;她们,外表柔弱,但有着一颗刚强、韧性而又善良、慈爱的心;她们,以执着的追求,默默地在为民服务中体现政法干警的价值,在推进法治许昌的实践中演绎着丰富多彩的人生。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来看一下她们的别样风采吧!

3月6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携带法制宣传材料,走进位于东城区的祥和社区,向社区居民开展“反对家暴,力推人身保护令”暨迎三八妇女节特别送法活动。 王来斌 姚永丽 摄

3月7日下午,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举行了“许昌最美女交警”颁奖仪式。为展示交警风采,3月2日起,该支队组织开展了“许昌最美女交警”网络评选活动,从75名参评者中评选出了10名“许昌最美女交警”。 董全磊 摄

刘红玲 心中装着群众 铁骨守护公平 


刘红玲



人物档案

姓名:刘红玲

职务:魏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荣誉:先后被魏都区委政法委授予“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被许昌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许昌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称号,被魏都区文明办授予“魏都好人”称号,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6年度道德模范”称号

3月6日,星期一,7时20分,刘红玲准时出现在魏都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身为该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每天她都是来得最早、走得最晚。

在法院,立案庭是接待当事人和受理案件的第一窗口。各种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棘手事务,在有关部门都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绝大多数最终会转向法院,涌入立案庭。对刘红玲而言,群众无小事。

“到这里来的人,都带着问题,心情本就不好。有时,因为材料不齐暂时不能立案,情绪上来了连说带骂的都有。其实,这些我们都理解。让一个座、递一杯茶、问一声好……这些举手之劳的小事,却能给那些带着委屈、怒火而来的老百姓一些安慰。”从事立案工作10余年,刘红玲时时处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

杜老太家住魏都区,年过八旬,虽然有子女数人,但仍老无所依。前几年,老人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并胜诉。然而,其子女并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无奈,老人只能到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那次,是刘红玲接待了杜老太。说起子女,老人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面对这位同自己母亲一般大的老人,刘红玲连声安慰,很快便为其办好了立案手续。临走时,老人紧紧拉住刘红玲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与其他案件不同,赡养案件的判决并非一次执行兑现,而是至被赡养人死亡才得以终结。此后,每年到立案大厅立执行赡养费案件,老人都指定要刘红玲办理。每次,刘红玲都和她拉家常。

在刘红玲的办公室里,有一面锦旗,上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8个大字。这个,是一对夫妻送来的,感谢刘红玲帮助他们挽回了经济损失。

那是2016年8月的一天,下午临近下班时,一对夫妻火急火燎地走进诉讼服务中心,来到立案窗口。当着刘红玲的面,夫妻俩相互埋怨起来。

见状,刘红玲急忙询问所为何事。原来,之前,这对夫妻借给熟人了一笔钱,后因熟人不还钱还打了场官司。胜诉后,夫妻俩拿着判决书一直追着熟人要钱,也没想过去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等到想起时自以为已经超过申请期限了。问明事由后,刘红玲从夫妻俩手中接过相关材料认真审查。

经审查,刘红玲发现,事实并非像他们说的那样,案件没有超过申请期限,在向二人解释一番后,为其办理了执行立案手续。让刘红玲没想到的是,3个多月后,这对夫妻再次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还带来了一面锦旗。

然而,并非每位当事人的事都能及时立案。有的,因为材料不齐;有的,则属于法院不应当受理或者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对此,刘红玲不是简单地以“不能立案”为由拒之门外,而是耐心地为其解释立案工作和诉讼工作的法律规定。对个别当事人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刘红玲,要求“照顾一下” 的请求,刘红玲都义正词严地予以拒绝。

2016年,刘红玲共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办理各类案件立案手续900余起,对申请国家赔偿案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2起、行政案件不予立案裁定40余起,办理诉前、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案件210余起。

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刘红玲还经常参加“献爱心”“送温暖”“好人好事”等公益活动。“每当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看到他们脸上绽放的笑容,我的心底也会自然而然地感到喜悦与充实,这是我们平时体会不到的。”说起这些,胸佩天平徽章、身穿法官制服的刘红玲脸上不禁泛起幸福的微笑。(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杨亚菲 赵市伟 文/图)


拳拳之情洒高墙 点滴爱心唤笑颜 ——小记许昌市看守所女子中队


许昌市看守所女子中队合影

人物档案

名称:许昌市看守所女子中队

荣誉:曾被全国妇女联合会命名为“巾帼文明岗”,被河南省公安厅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河南省妇联命名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多人被授予“全省监管系统爱岗敬业先进个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

“你从没见过,这样一群女子,从不谈坚持,却用自己的双脚,在100米的巡视道上,丈量着信仰的长度。你从没见过,这样一群女子,从来不谈美丽,却用自己的耐心,在10平方米的管教室里,浇灌着心灵的绿洲……”这首诗歌名为《花样巾帼》,出自许昌市看守所一名普通民警之手,展现的是一个特殊群体一天又一天的生活状态。

这个特殊的群体共有成员27名。之所以说其特殊,一方面,是因为成员全部是女性,平均年龄只有30岁;另一方面,是因为她们从事的事业,单调、封闭、艰苦,上岗一次就是24个小时。她们虽然也工作在公安战线上,但是与很多民警相比,少了点儿沙场点兵的豪迈,少了点儿月下追寇的壮烈,少了点儿刀光剑影的潇洒,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坚守。她们就是许昌市看守所女子中队的姐妹们。

许昌市看守所女子中队成立于2012年5月,承担着全市所有女性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管理工作。孙莉莉是这个特殊群体的“领头雁”,她2011年10月起到许昌市看守所工作,2015年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她告诉记者,近5年来,她们羁押管理过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超过3000名。这些人中,年龄小的只有十几岁,大的超过70岁。不管对谁,她们都坚持“用心去教育、用爱去转化、用诚去挽救”。

2016年9月,小陈因为涉嫌电信诈骗被送进了许昌市看守所。小陈22岁,刚走出大学校门不久,家远在山东。突然失去自由,小陈心中满是害怕和无助,既不放心年迈的父母,又一度对未来感到迷茫。发现小陈的心理波动后,孙莉莉专门找其谈话,告诉其“照顾好自己就是照顾好家人”。此外,她还特意嘱咐其他民警多和小陈谈心,并为小陈找来书和学习资料,鼓励小陈考取心理咨询师,坚持每天抽出时间检查小陈的学习情况、为小陈答疑解惑。孙莉莉做的这一切,让小陈重新看到了希望。小陈说,出去了要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做一名心理咨询师,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突然被关押到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内,不允许与外界接触,不管是谁,都会面临不小的心理危机。监管工作无小事,事事关安全。只有及时消除暗藏的危机,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维护,看守所才能安全无事故。”孙莉莉说,为确保安全,女子中队的每一个人都付出了许多。

周茜发烧39摄氏度,咳嗽不止,冬日深夜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坚守,直到下班才去医院打点滴;王妍家中有年迈的父母,膝下有正在上学的孩子,丈夫也是一位民警,碰上两人同时值班,只能把孩子托付给邻居;胡艳每次上岗巡视时都先换上一双轻便的鞋子,只为少发出点儿声响,不影响在押人员休息;王雨菡脚上打着石膏,依然坚守在岗位上……她们用点点滴滴的爱,挽救着高墙内迷茫的灵魂。

不仅如此,她们还积极探索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机制。她们清除“劳动改造”“洗心革面”之类的标语,换上更具爱国意义、使人反省的标语。她们开播《阳光之路直播间》栏目,设法律法规、婚姻家庭、亲子教育等课程,通过视频与在押人员互动交流,取代了原有的说教式、大喇叭式的灌输教育模式。她们费尽心思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如“迎‘七一’折纸鹤送祝福”活动、“迎国庆”红歌比赛、激情夏日健身操表演、手抄报比赛,丰富了在押人员的精神生活。她们用一个个看似细微的举动,温暖着在押人员的心灵。

“我们只有一个想法,用一天又一天的努力,用一年又一年的付出,让曾经灰暗的人生重新绚烂,让曾经暗淡的容颜重现笑容。”孙莉莉说。(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董琼 文/图)

赵晓艳:与勤奋为伍 与创新作伴

赵晓艳(左)

人物档案

姓名:赵晓艳

职务: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荣誉:曾获“建安区优秀政法干警”“建安区先进工作者”“建安区身边好人”等荣誉

华灯初上,夜幕降临,建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案件管理办公室大厅里灯火通明,一帮年轻人正有条不紊地对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案件卷宗进行审查,并及时将案件信息输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其中就有赵晓艳的身影。

赵晓艳是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目前主持部门的工作。2005年,赵晓艳顺利通过招录考试,成为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当时为许昌县人民检察院)大家庭中的一员。起初,她被安排至研究室工作。那几年,她几乎天天与各类法律书籍为伍,个人综合素质迅速提升,并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3年,在单位又一次组织的竞聘中,她脱颖而出,被任命为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前后,检察机关正对案件管理机制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当时,案件管理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经验可循。然而,身处其中,感受着改革的浪潮,作为一名年轻人,赵晓艳很快便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她了解案件管理部门“总开关”的作用后,便开始在新的岗位上进行尝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她起草了《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8项制度规范。为使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准时上线,她担起了人员权限采集、人员培训考核等一系列工作。了解越多,她越喜欢这个岗位。

热爱可以迸发出极大的能量。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不久,她病了,因为做声带手术,需要禁止发声半个月。然而,为确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稳定,她仅休息了几天,便又开始活跃在岗位上。解决卷宗材料中不符合要求的突出问题、消除案件流转过程中不符合规范的现象……说不了话,她就以写代说。

匆匆几年时光,在案件受理上,她推动建立了“双审查、双移送、一自动”工作机制。在律师接待上,她推动设置了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和阅卷复印室,并完善了电子阅卷系统和全方位监控系统。在检务公开上,她积极推行了网络、电话、现场等多种形式的案件流程信息查询和文书公开模式。如今,她所在的案件管理部门已可以做到案件流转到哪个环节监控就到哪个环节,实现了对案件的“全面、全程、实时、动态”监督。

近两年来,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作为直接责任人,她采取自查、互查、抽查、评查等多种措施,认真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她督促各业务部门建立整改台账,并推动建立销号制度,逐项严格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检察干警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她的检察生涯里,创新似乎永远相伴。她遇到过这样一起案件,高某、李某利用开网吧的便利条件,借助赌博机进行牟利活动。两人认为,在没有记账的情况下,只要拒不承认就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两人辩称不知道赌博机的玩法,无法提供牟利金额,无法确定参与人数。了解案情后,为使证据确实充分,她主动和办案人员沟通,采用技术手段固定证据,终使两名犯罪嫌疑人低头认罪。

“作为新时期的检察干警,创新的脚步不能停止,并且还要进一步加快,争取将每一个脚印都落在实处、让人们看到实效。”回忆起10余年的检察生涯,她的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

刘平:普法,一直在路上

刘平(左一)

人物档案

姓名:刘平

职务:许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

荣誉:2008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六五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让‘不知者不罪’的错误观念消失,让‘法不责众’的不良思潮退去,让法律驻进每一个人的心里,这3年来,我所做的都是为了这个。”3月6日,面对记者,说起自己的工作,刘平笑道。

从上班第一天起,刘平便在许昌市司法局工作,至今已有30余年。从监察室到办公室,再到如今的依法治市办公室,对她而言,不同的只是工作岗位,相同的是工作态度——踏实、认真、敬业。

2014年,刘平出任许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当时,她已年届五十。在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的同时,她想得更多的是,如何让普法“更接地气”!

“法律只有进入人的内心世界,被人真正信仰和信赖,才能有力量,才能有权威。普法宣传看似很简单,实则不易。如何让老百姓乐于接受、易于接受你宣传的东西,我一直在思考。”刘平说。

为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许昌市司法局党组的支持下,在刘平的精心策划下,许昌市首届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进机关”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活动正式启动,全市200多个单位参与。此后,每年举办一届,如今已有四届。

刘平告诉记者,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其中,各县(市、区)的预赛由各地自行组织,确定1名选手参加决赛;市直单位的预赛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选出数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在许昌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每名参赛选手围绕既定主题,结合本地本单位学法用法特色进行演讲,最后决出一、二、三等奖。

随后,在她的组织协调下,许昌市天平公证杯“法韵莲城”全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成功举办,全市各级各单位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

除竞赛活动外,刘平还积极利用各种新途径,不断开创普法宣传新形式,2014年启动“全市普法彩信”宣传活动;2015年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把市区11路公交车打造成普法先锋号,通过语音、LED显示屏和温馨提示等方式,把普法宣传内容展现在公交车内,使其成为流动的法治宣传阵地,让乘客“乘坐一站公交,学习法律一条”。

“这几年,每到元宵节前后,我们都会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回城高峰这一时机,组织相关部门在许昌火车站广场集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在广场上候车的外出务工人员和过往群众宣传法律。”刘平说。

今年春节前夕,刘平和同事一起来到许昌市文化街小学,利用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尚未放假这个间隙,举办了一场“迎新春,促和谐,红红火火过大年;贴对联,挂灯笼,法治文化进万家”活动,不仅为该校学生上了一堂假期安全法律知识讲座,还给每人发放了一个写有“法治许昌平安和谐”八个大字的灯笼和一副法治春联。

“每个孩子背后都是一个家庭。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希望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进而影响整个社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普法,需要的是循序渐进,有时候虽然很辛苦,但是我觉得很值得。在普法这条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谈及此事,刘平平静地说。(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赵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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