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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三定”让农村(社区)党员“群星闪耀”

我市将在全市农村(社区)推行“一编三定”工作法

摘要:

为扎实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市将在全市农村(社区)推行“一编三定”工作法,巧妙解决农村(社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的问题。

“一编三定”工作法,源于我市建安区前宋村几十年来注重发挥党员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探索实践。“一编”,即编员进组,就是把认领相同岗位的党员编组,每组选出1名组长,具体负责本组计划制定、活动开展、联络沟通等工作,做到每周碰头、每月总结,抓好本组组员岗位职责落实;村“两委”干部每人分包1个或多个组,帮助各组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党员履岗顺利进行。“三定”,即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定岗位,就是根据全村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和党员自身能力素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由党员认领、党组织研究确定;定责任,就是按照岗位特点明确目标任务,界定履岗责任;定奖惩,就是定期对党员履岗情况进行考评,并结合年初公开承诺、日常积分管理和年终履岗评议确定奖惩。

“一编三定”工作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在农村(社区),且具备上岗条件的在职党员、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和预备党员。岗位设置实行“6+X”模式。“6”,即固定设置“服务发展组、便民服务组、流动党员组、文明建设组、矛盾调解组、廉政监督组”6个岗位;“X”,即各地结合发展所需和群众所盼,自行设置岗位。“一编三定”工作法,有效解决了农村(社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的问题,实现了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的有机统一,从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上为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开辟了实践路径,为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激发为民服务热情、提升村级事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创造了有效载体,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搭建了桥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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