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客户端

请用浏览器扫描下载

关 闭

抢抓机遇 凝聚合力

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效初显

摘要: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食品市场准入机制逐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更加规范,食品监管理念不断创新……去年5月我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谋划了“健全五大体系、夯实三大平台、实施八大工程”“538”创建促进计划,成立了市委书记挂帅、多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督察、评价、考核机制,明确了工作任务,严格了工作责任和措施。近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严惩违法犯罪,规范产业发展,推动社会共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6年,我市共投入创建和监管经费5851.47万元,较2015年增长62.5%,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全部组建到位,建立102个快检站(点),8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食药监管所全部配备快检室, 2071个行政村配备了2455名食药安全协管员,基本建成“30分钟快检服务圈”;同时,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4个基地成功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基地,“三品一标”认证基地达到61个,产品达111个。

随着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更加规范。食用农产品合格率98.81%,畜产品合格率97%,食品国抽、省抽、市抽合格率均在98%以上;出口食品合格率99.3%;食品相关产品全部合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食品监管理念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我市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网上备案制度;“互联网+食品安全”迈出新步伐,551家餐饮单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许昌经验”在全国“明厨亮灶”工作座谈会上推广。

2017年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关键之年,我市重点抓好打造“食安许昌”、建立“智慧食品监管”体系、依法严惩食品违法犯罪和构建大宣传格局推动社会共治等4个方面的工作。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可拨打市政府食安办热线(2126866)和“12331”食品药品信息投诉热线反映。

责任编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