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客户端

请用浏览器扫描下载

关 闭

为“5+1”工作法点赞

摘要:

为了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警示告诫作用,真正让 “红红脸、出出汗” 成为党内监督的常态,市纪委监察局尝试采用“5+1”工作法妥善处理党员干部轻微违纪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执纪效果。

“5”即发现违纪问题后随即启动5个步骤:一是市纪委监察局派人参加由涉事单位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当事人开展批评。二是涉事单位党组就自身落实“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查摆,并写出书面检查。三是涉事单位纪检组长认真反思“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查找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四是召开涉事单位中层或全体干部会议,通报情况,开展全员警示教育。五是组织涉事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层层签订《遵章守纪承诺书》,传导压力,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1”则是视前5个步骤的实施效果,确定一种合适的处理形式。作为一名从事基层纪检工作多年的“老纪检”,我由衷地为“5+1”工作法点赞叫好!

“5+1”工作法好,好就好在监督关口前移,既坚持了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的执纪原则,又体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化监督和组织关怀;既履行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又不搞“言之不预”“不教而诛”,可以有效避免小过酿成大错。

“5+1”工作法好,好就好在“小题大做”,通过一件事,教育一群人,警示一大片。发现问题后并不简单地就事论事,处理当事人,而是举一反三,通过环环相扣的5个步骤来深挖造成问题的个人思想根源,反思所在单位领导和纪检部门的责任缺失,及时堵塞制度和监督漏洞,深入整改,亡羊补牢;从对一名当事人的批评帮助,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的公开承诺,形成层层有责任、个个有压力的责任体系。这也对其他同志敲响警钟,使其引以为戒,防止旁观漠视,重蹈覆辙。这样“一人有病,众人吃药”的“预防疗法”既能“正歪树”,又可“治未病”,对党员干部的震慑更大,教育更广,实效更强。

“5+1”工作法好,好就好在慎重执纪,宽严相济,进退有据。“5”是执纪过程和量纪的依据,“1”是执纪的落点和处理的结果。“5”个步骤必不可少,“1”个结果却大不相同。如果通过“5”个步骤受到深刻教育,确有悔过之心和纠错行动,最后的“1”个结果就是按照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给予诫勉谈话等适当处理,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假如“5”个步骤效果不明显,态度不诚恳,那么等待他们的“1”个结果则是必要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以免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

“5+1”工作法好是好,要真正施行起来还需高度重视,多方努力。只有真正发挥“5+1”工作法的警示、预防功能,才能“扶歪树”“治病树”,教育、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

责任编辑: 谢雯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