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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级核查验收工作

摘要:

近日,我市制订出台“1+4”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地名普查验收内容、标准、流程、方式及方法等,有序有效推进全市地名普查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 6 个县(市、区)已全部通过市级核查并报省普查办验收。

据了解,“1”即编制《许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方案》,搭建全市地名普查验收顶层设计方案,采取 内 业 审 核 与 外 业 复 核 相 结 合 的 方式,开展资料检验、文化属性审验、实地核验、技术查验和数据核对,确保普查质量;“4”即出台《许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数据核对实施方案》《许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地名文化属性信息评审实施方案》《许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资料检验实施方案》和《许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技术审验及实地核验实施方案》四个方案。

采访中,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验收小组采取室内作业与现场作业相结合,智能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全面审核、抽查审核和重点审核相结合,基础数据审核与汇总数据审核相结合,普查表数据审核与空间数据审核相结合等方法,全面核查过程实施情况,核对地理信息数据,考证、审查地名文化属性信息,审验普 查 资 料 及 上 报 成 果 , 并 按 照 《规程》《规范》《验收实施细则》《质量评价 体 系》 等 文 件 要 求 , 逐 项 核 实 打分 。 截 至 目 前 , 全 市 6 个 县 (市 、区) 已全部通过市级核查并报省普查办验收。

责任编辑: 刘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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