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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建设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

—— 中共许昌市委书记武国定二○一七年八月七日在全市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暨文化强市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摘要:

近年来,全市上下按照“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的总要求,坚持工作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不断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向前进。继2015年成功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之后,去年我们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今年又以92.5分的高分顺利通过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验收,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国第二个获得验收通过的试点城市;今年4月7日,许昌作为中部地区和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唯一代表,在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被中央媒体集中巡礼和《焦点访谈》采访报道,与安徽、杭州、厦门、成都、包头、张家港等先进省市同台比肩,进一步提升了许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也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

第一,这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真正的社会主义不能仅仅理解为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还必须有高度发展的精神文明。”在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刘奇葆部长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以城市的发展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也必须抓好创建文明城市这个“火车头”,以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带动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在8月3日召开的全省文明委主任会议上,陈润儿省长指出:从文明传播规律、文明辐射影响、文明创建基础看,都应将城市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点。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就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城市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

第二,这是推进“三力许昌”建设的需要。市七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都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实力看,创建文明城市涵盖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化等方方面面,体现的是五大建设的有机统一,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发展。从活力看,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有利于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感召力、凝聚力和认知度,能够将城市文明转化为推进城市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城市以人为本、文明和谐、充满活力。从魅力看,创建文明城市涵盖着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方方面面,统筹着城市的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特色的“主抓手”和“牛鼻子”。抓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就抓住了“三力许昌”建设的核心和关键。

第三,这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战略目标,这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使命,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我们要认识到,人的文明素质提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城市快速发展并不意味着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就会随之自然提高。特别是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的加速,一些群众缺乏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在享受城市现代便捷生活的同时,现代文明意识却没有跟上,乱闯红灯、乱停乱放、乱扔垃圾、排队加塞、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还屡见不鲜。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能够使人们在参与中培养现代文明意识,形成良好文明习惯,带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第四,这是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的需要。创建文明城市,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理念,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但也要看到,对照先进地区和群众期盼,我们在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短板”。特别是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对追求文明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迫切。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就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着手,切实解决好创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文化生活、公共服务、环境质量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让群众有一个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这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是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

第五,这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需要。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高,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工作时专门强调,要立足提高治理能力抓好城市规划建设。我们通过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在城市管理的精度、广度、强度、深度上狠下功夫,有利于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和治理制度创新,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有利于强化城市依法管理依规治理,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有利于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市民多方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城市管理格局。可以说,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既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体现。

第六,这是擦亮文明城市品牌的需要。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和科学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名片。尽管我市已成功创建文明城市,今年又在全国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在央视《焦点访谈》《新闻联播》等中央媒体作了推介宣传,知名度显著提升,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中央和省委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内涵在不断丰富、领域在不断拓宽、标准在不断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实行的是动态管理,每年要进行一次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排名,每3年要进行一次复核验收,复检不合格的撤销荣誉称号。我们决不能满足于已有的成绩,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全力以赴做好坚持、巩固、深化的文章,不断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引向深入。只有这样,才能把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牢牢抓在手上,持续擦得更亮。

二、拉高标杆,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迈进

根据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结合许昌实际,今后全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要求,就是要 “围绕一个目标,实现四个提升”。“一个目标”,就是建设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四个提升”就是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着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开展“六大行动”。

一要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提升行动。充分发挥道德的内化净化作用,培育城市之德,塑造城市之魂。要践行核心价值观。坚持用核心价值观引领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自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特别是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城市关键部位、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公益广告,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在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把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创建工作各个环节、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认同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含义、社会价值和实践标准,在参与中深刻领悟、自觉践行。要加强道德养成。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善孝莲城”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倡导爱国奉献、明礼守法、厚德仁爱、正直善良、勤劳勇敢的个人品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岗位上做一个好员工,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深入实施“四明八行”德育提升工程,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崇高理想,强化道德修养,真正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弘扬城市精神。城市精神是全体市民普遍认同、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和价值理念。近年来,我们在实践中培育形成了以“诚信、包容、开放、创新”为核心的许昌精神,“团结协作、迎难而上、实干为民、热爱许昌”的文明创建精神,“求实为民、勇于创新、敢拼会赢、共建共享”的治水兴水精神。这些都是我们创业发展、拼搏进取的真实写照,要大力宣传弘扬,引导全市上下准确理解城市精神,主动认同城市精神,自觉弘扬城市精神,真正起到内聚士气、外树形象的效果。

二要深入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城市文明,说到底是人的文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要把提升人的素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建设市民文明有礼、人际关系和谐、公共秩序井然、社会风尚良好的文明之城。要增强文明意识。把“创文明城”与“育文明人”结合起来,加强对新市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与教育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市民文明行为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学习掌握适应现代城市生活的必要行为规范,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对城市的归属感,以新的文明理念全面融入现代城市生活。要规范文明行为。坚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广泛开展文明社会风尚行动,加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教育引导,大力普及文明礼仪规范,真正让文明融入群众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和行为习惯,让市民群众在实践中感知领悟、自觉践行。当前,要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从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乱行、商户占道经营、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良现象入手,深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引导人们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努力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要营造文明氛围。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巩固壮大主流舆论阵地,大力宣传文明创建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加强对价值观领域热点问题的有效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发挥好新闻舆论成风化人、凝心聚力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弘扬主流价值、倡导文明风尚方面的榜样引领作用,注重在基层广泛发现、大力推选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善行义举、身边好人,坚持每月开展评选活动,不断加大表彰宣传力度,规划建设一批好人街道、好人广场,打造许昌好人馆,让市民从中得到启发、受到教育,形成见贤思齐的示范带动效应,在全市营造崇德向善、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真正让许昌成为好人之城。

三要深入开展文化建设提升行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把文化建设摆上更加重要位置,用人文精神增添城市魅力,用文化产业助推城市发展,用书香生活打造城市气质,着力打造中原文化高地、建设中原文化强市。要传承发展历史文化。围绕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载体,精心保护历史文物,深入挖掘三国文化、钧瓷文化、戏曲文化、“许昌人”等文化资源,将更多特色历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焕发传统文化新活力;要大力弘扬根亲文化,依托我市众多姓氏发源地的优势,吸引更多海内外华人到许昌寻根谒祖、文化旅游、投资兴业,打造“老家许昌”文化品牌。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调整文化产业结构,着力提升文化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大力发展钧瓷、生态休闲、工艺发制品、中医药特色文化产业和传媒创意产业,培育一批龙头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增效;突出抓好曹魏古城、周庄水乡、华夏药都小镇、许昌融媒体产业发展基地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持续谋划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项目,确保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文化产业园;集中抓好中心城区三国文化、禹州神垕钧瓷文化、鄢陵生态休闲养老文化的培育和挖掘,叫响“曹魏故都智慧之旅”“神垕古镇体验之旅”“宜居花城休闲之旅”三张文化旅游名片;充分发挥“文化+”的力量,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互联网等的融合发展,不断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以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为龙头,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手抓市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等大型文化场馆建设,打造城市文化地标;一手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达标。要鼓励支持文艺创作,实施文艺精品战略,完善奖励激励机制,打造更多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俱佳的文艺精品。要引导群众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特别是要加快“书香许昌”建设,大力倡导全民阅读、终身学习,扶持实体书店发展,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开设贴近群众的读书场所,创新便民利民的阅读方式,激发群众读书兴趣,努力打造书香城市。

四要深入开展诚信法治建设提升行动。加强诚信和法治建设,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诚信精神,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方面,要推进诚信许昌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要加强诚信教育,大力普及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培育现代诚信文化,在各行各业中长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使诚信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思维方式、行为规划和生活习惯;要加大诚信激励与惩戒力度,强化诚信结果运用,健全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努力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推进“法治许昌”建设。要突出科学立法,聚焦解决影响社会治理、关系群众利益、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各项工作提供保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界定政府职能,确保政府一切活动都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的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推进基层组织、部门、行业等开展依法治理,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培育法治精神,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六进”,让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五要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坚持利他、自愿、无偿的基本要求,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真正使许昌成为全省志愿者人数最多、志愿服务时间最长、志愿服务工作最规范的城市。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把志愿精神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中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激发投身志愿服务的热情;积极动员党员干部、群团组织和社会知名人士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全社会作出示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让志愿服务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成为公民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要丰富志愿服务形式。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有针对性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脱贫攻坚、应急救援、重大活动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要把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充分发挥社区在志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真正为百姓分忧,为政府助力。要完善志愿服务机制。鼓励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成立志愿服务联合会,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机制,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完善志愿者培养机制,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完善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搭建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有效匹配志愿服务供给与需求;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完整准确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对优秀志愿者给予星级认定、嘉许回馈,充分调动志愿者服务的积极性。

六要深入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提升行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紧紧围绕提升城市的环境品质,深入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提升行动,让许昌真正成为近悦远来的和谐宜居之城。要彰显生态之美。绿色生态是许昌最响亮、最有价值、最具影响的品牌。要巩固提升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致力打造“一环碧水绕莲城,千年古韵满魏都”的城市名片。要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和“绿满许昌”行动计划,坚持“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违还绿、集中补绿”,不断扩大公共绿地面积,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全力打造“林在城中、城在林中、水在城中、城在水中、城在景中、人在画中”的绿色家园,把许昌建设成为“花园中的城市”。要丰富文化内涵。充分发挥文化对城市发展的引领、导向、激励作用,把文化血脉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让许昌真正散发出“文化的光束”。尤其要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提炼精选一批凸显文化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纳入城镇化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合理应用于城市雕塑、广场园林等公共空间,不断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要提高生活质量。城市的核心是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高城市的宜居程度,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下一步,要围绕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持续完善城市功能,重点抓好中小学校、医院、公共交通、农贸市场、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和承载能力,让群众生活得更便利、更舒适;要推进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智慧城管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良、更高效的城市管理服务;要抓好社区综合治理,加强环境改善和设施改造,提升社区服务能力,让社区更干净、更有序、更安全。

三、强化保障,凝聚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合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市委书记担任文明委第一主任,市长担任主任,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也要抓紧建立完善相应机构,明确“一把手”抓深化创建的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做到统一谋划、整体推进。市文明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妥善处理业务工作和深化创建的关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坚决克服推诿扯皮现象。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不等不靠不推,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搞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要服从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要坚持共建共享。深化文明创建,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惠及人民,深入开展“美丽许昌大家共建”活动,使创建的过程“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由群众共享”。要围绕提高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切实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报道深化文明城创建的主要内容、工作动态、先进典型,不断加深市民对深化创建的理解和认知;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文明创建的主人翁身份,积极搭建全民参与的载体和平台,注重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优势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把深化创建变为全体群众的自觉行动、共同追求;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坚决避免创建过程中形式主义、伤民扰民等行为,使深化创建真正通得过民心关、群众关,实现文明建设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共享。

三要做到全面创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与每一个部门都密不可分,与每一个公民都息息相关,必须牢固树立全域创建、全面创建的理念,既要创建文明城市,又要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努力让社会的每一个细胞都文明和谐,让文明城市的基础更加牢固。各县(市)要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全面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文明县城;要按照“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的总要求,坚持以城市带农村、以机关带基层、以干部带群众,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成片连村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让城乡居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

四要细化工作方案。市里已经出台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总体实施意见和6个配套意见,对深化创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都进行了明确。下一步,市文明办要按照意见要求,迅速把各项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拿出本单位具体的创建方案,把深化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个人、落实到每个项目;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深化创建过程中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复检中最大的短板找出来,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真正把深化创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要完善推进机制。一是清单管理机制。对创建的所有年度目标、具体任务,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层级,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指标一个指标完成,确保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督促检查机制。坚持市级领导定期督导、市文明办日常督查、市委市政府“两办”重点督办相结合,加大督促力度,强化跟踪问效,每季度公布一次测评结果,对逾期不能解决问题、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建议;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要采取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等,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考核奖惩机制。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要把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表彰,对基层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抓好示范带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隆重表彰,记功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从严问责,决不姑息。

创建,永无止境;文明,永恒追求。如果说创建文明城市更多地是注重环境的打造,那么,建设城市文明则更加注重人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这是由物的文明向人的文明升华,是一种更高水平、难度更大的创建。希望大家迅速行动起来,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切实抓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把许昌打造建设成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让许昌实力更强、活力更大、魅力更足,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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