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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城市之德 塑造城市之魂 ——一论贯彻落实我市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暨文化强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摘要: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在我们从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迈进的关键阶段,提升思想道德水准,建设崇德向善之城,便成为许昌提升城市气质、塑造城市之魂的更高层次追求。

当前,经济飞速发展,社会日益进步,我们的文明道德水准也需相应地进入更高的层次,追上发展的步伐,以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作为化解矛盾问题的润滑剂,作为构建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因此,要建设实力更强、活力更大、魅力更足的许昌,必须充分发挥道德的内化净化作用,培育城市之德,塑造城市之魂。

要践行核心价值观,使之入脑入心、融会于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质朴而精炼地概括了社会发展中我们应当践行的行为准则,为每个人、每个社会细胞都提供了最直观可行的言行范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

我们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创建活动,加强教育、积极引导,深入开展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着力在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把核心价值观要求渗透在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使之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成为全民的共同理想和价值追求。

要全面开展道德养成,使之潜移默化、受益终生。良好的道德是现代城市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及早开展、全面铺开道德养成教育,使之润物无声地影响每一个人,将在城市文明建设中起到潜移默化却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当前,我们要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善孝莲城”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要开展“四个大力倡导”,即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倡导爱国奉献、明礼守法、厚德仁爱、正直善良、勤劳勇敢的个人品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岗位上做一个好员工,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还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四明八行”德育提升工程,引导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要大力弘扬城市精神,使之成为一座城市的精神气质。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全体市民普遍认同、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和价值理念。近年来,我们在实践中培育的以“诚信、包容、开放、创新”为核心的许昌精神、“团结协作、迎难而上、实干为民、热爱许昌”的创建精神、“求实为民、勇于创新、敢拼会赢、共建共享”的治水兴水精神,是我们创业发展、拼搏进取的真实写照。我们要大力宣传弘扬这些城市精神,引导全市上下准确理解、主动认同、自觉弘扬城市精神,真正起到内聚士气、外树形象的效果。

厚德载物,德行天下。提升思想道德水准,营造良好道德风尚,当从每一个人做起,当从每一个社会细胞做起,当从当下此刻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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