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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信用蓝图 建设诚信许昌

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诚信许昌建设的实施意见》

摘要:

为进一步加快诚信许昌建设,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诚信许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为建设诚信许昌提供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意见》要求,以打造诚信许昌为目标,以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为基础,以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以健全信用制度为保障,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健全制度、严格监管,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到2020年,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建成,信用监管规范有力,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行,社会诚信意识显著增强。

在建设诚信许昌的具体路径上,《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信用制度规范,把信用信息征集、信用公示、信用评估和信用咨询等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信用管理活动提供保障;完善提升“一网五库一系统”(信用许昌网,政府信用信息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支撑系统)为主体框架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发挥信用信息系统功能;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建立完善我市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加快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建设,维护金融环境,建立健全税务信用信息记录,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等。

此外,《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建立劳动用工领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记录等;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做好司法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等;推进信用信息应用,积极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推进信用信息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的应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根据信用“红黑名单”,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政策,对失信者依法进行信用公示,并予以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等惩戒;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诚信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效果。

责任编辑: 刘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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