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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燃煤供暖增多,不利气象条件极易发生,正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

取暖季来了 我市连“放大招儿”,对雾霾说“不”

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目标为207天以上,截至目前已有201天

摘要:

核心提示:全面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出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寒冷的冬天来了,为了防止雾霾卷土重来,让市民能够尽情享受“许昌蓝”,我市接连打出“组合拳”。最后效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取暖季马上就要到来,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冲刺阶段

11月15日,来自市环保局的消息显示,因为防治大气污染工作成效明显,9月份的空气质量较好。根据我市9月份生态补偿清单,襄城县共获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62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则被扣收242.5万元。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是我市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而出台的,适用于我市各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生态补偿。按照规定,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内容有3项,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今年年初,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市环保局负责人公布了2017年我市环保工作目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207天以上,PM10平均浓度在102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

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科科长张觉敏介绍,截至11月15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201天,其他各项环保工作也进展顺利,但剩下的一个多月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市大气污染防治办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立冬以来,我市气温下降明显。据许昌气象台预报,未来几天,我市最低气温将降至零摄氏度以下,供暖季有可能提前到来。

每年的供暖季,受华北地区整体环境的影响,加之冬季燃煤供暖增多、不利气象条件极易发生等因素,雾霾不时侵袭我市。可以说,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功亏一篑。

PM2.5浓度超标的,将按照“阶梯标准”进行处罚

为了保护“许昌蓝”,11月6日,《许昌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将全市9个县(市、区)分为两组进行核算,各组空气质量月平均值作为该组考核基数,按5级阶梯标准计算生态补偿资金,市财政局依据市环保局计算结果于下月兑现。其中,第一组包括魏都区、建安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第二组包括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和襄城县。

当月PM2.5浓度超过考核基数1—5微克的部分,实行第一阶梯扣收标准(7.5万元/微克);当月PM2.5浓度超过考核基数6—10微克的部分,实行第二阶梯扣收标准(15万元/微克);当月PM2.5浓度超过考核基数11—15微克的部分,实行第三阶梯扣收标准(22.5万元/微克);当月PM2.5浓度超过考核基数16—20微克的部分,实行第四阶梯扣收标准(30万元/微克);当月PM2.5浓度超过考核基数20微克以上的部分,实行第五阶梯扣收标准(37.5万元/微克)。

《许昌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还规定:考核数据采用各县(市、区)的国控、省控、市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数据;发现数据造假的,将按照环保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了保护“许昌蓝”,我市接连打出“组合拳”

市环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年初以来,我市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放企业,对各县城区非集中供暖供气区燃煤小锅炉进行拆改,继续优化能源结构,深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力推进控油工作,使“许昌蓝”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城市的上空。

冬季,尤其是取暖季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本月初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各项应对工作。

按照规定,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的4个级别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如果发布蓝色预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的要求,并确保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的频次。

如果发布黄色预警,环保部门将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公安部门负责对未达到绿色排放标准的车辆进行限行,对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进行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

如果发布橙色预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含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石灰掺拌、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如果发布红色预警,教育部门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性,负责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室外活动或停课;公安部门负责督导实施范围更大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

编后点评:同呼吸、共命运 打造和谐宜居城市

(许昌晨报记者 龚政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样,干净的空气就是人类最大的福气。

我们同在一片天空下,呼吸着同样的空气。没有好的空气,大家的健康、幸福都将无从谈起。有些人即使有钱,买得起昂贵的空气净化设备,但也不可能、不愿意永远待在密闭的房间里,或者整天戴着防毒面具上街。空气治不好,谁也好不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十九大报告还指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因此,治理大气污染,创造一个良好的空气环境,留住蓝天白云,不仅是打造和谐宜居城市的具体实践,还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为了保护“许昌蓝”,我市接连打出“组合拳”,严厉查处超标排放企业,对各县城区非集中供暖供气区燃煤小锅炉进行拆改,建筑工地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而且,主要道路上有洒水车不停地洒水。可以说,我市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下了百分之百的力气。

尽心尽力地工作,换来喜人的成果:截至11月15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201天。这不仅证明许昌是和谐宜居的城市,还有力地说明我市在积极地推动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 高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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