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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我们永远在路上

——祝贺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系列评论之二

摘要:

古语有云:“知之不为难,守之为难;守之不为难,行之为难;行之不为难,久之为难。”我市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得益于历届市委、市政府“咬定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的为民情怀,得益于各级各部门17年来“文明创建,我们永远在路上”的矢志不渝,得益于全市上下对建设城市文明的不懈追求。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承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站在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起点,乘着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东风,我们必须拉高标杆,发扬干事创业的拼劲、狠劲和韧劲,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把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抓牢擦亮。

为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旧城改造、居民庭院提升任务较重,文体、公益等城市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占道经营、交通秩序、私搭乱建等长效管理措施还不够扎实;文化建设、书香许昌、志愿服务、诚信建设等反映城市软实力的工作相对滞后……这些短板需要我们全力以赴做好坚持、巩固、深化的文章,予以逐一破解、逐项提升,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引向深入。

城市文明,说到底是人的文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把提升人的素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引导市民在参与中培养现代文明意识,形成良好文明习惯,努力建设市民文明有礼、人际关系和谐、公共秩序井然、社会风尚良好的文明之城,通过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推动城市文明的跃升。

先进文化不仅代表着未来发展方向,也是提升城市文明品位的基础所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文化建设势在必行。

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拉高标杆,持续求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建设大提升、文化产业大发展,为建设“三力许昌”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成果由群众共享”,是历届许昌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的创建工作理念。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上下功夫。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文明创建为载体、平台、抓手,从群众关心的问题着手,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持续改善工作生活环境,让群众拥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行动态管理,是一个不断自我挑战、自我超越的艰辛历程。我们唯有坚持从“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跨越、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才能在建设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的大道上昂首阔步,让城市更美丽、社会更文明、人民更幸福,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铸就许昌新的更大的辉煌!


责任编辑: 高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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