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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亲”“清”二字

摘要:

项目立项后,企业家想请市领导在大酒店吃饭,被拒绝了,“最后,我们两个人在一家小饭馆吃了顿烩面”。一碗烩面,既“亲”又“清”,良好的政商关系,为许昌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出一片“碧水蓝天”。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地方软环境密不可分。许昌民营经济的红火,再次生动证明,政商关系健康务实,民营企业才能万木丛生、蔚然成林。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指明了前进方向。

“亲”与“清”是新型政商关系的“最大公约数”。“亲”“清”二字,言简意赅、意蕴深厚。对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关系清白纯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来说,“亲”就是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清”就是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恪守新型政商关系,才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地方经济更具活力,让政府形象深入人心。

“亲”与“清”的要求,主要还是针对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做到“亲”与“清”,企业家才能心无杂念,专注发展,否则,必然导致官商勾结、行贿索贿、官员腐败以及经商环境的恶化。“亲”与“清”,涵盖了政商关系的两个层面,即伦理层面和法律制度层面,“亲”,指的是态度,“清”,则更多强调遵纪守法。领导干部必须同时提升道德引领力和法治执行力,才能真正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当前,推动河南经济尽快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多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振民营企业投资和发展信心,很多事情都需要我们主动去做。简化便捷的政府审批就是“亲”与“清”,努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是“亲”与“清”,对民企与国企一视同仁更是“亲”与“清”……各级领导干部要向许昌市学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亲企”“爱企”,在“清白”的前提下自然“亲近”,全方位为民营经济发展搭建广阔舞台。

从无到有,到“半壁江山”,再到“三分天下有其二”,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越来越大。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写好为政的“亲”与“清”,就能让民营经济演绎永不落幕的繁华,让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迸发。(转自1月8日《河南日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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