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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1亿多元,“健身房”建到家门口

摘要: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解决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不足的问题,2017年,五个市辖区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建设了468处(套)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


清潩河游园健身设施一应俱全。 记者 牛书培 摄

核心提示

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绿草如茵、鸟语花香。白天,人们在这里或漫步、健身,或带着孩童嬉戏、游玩;入夜,植物净化空气,发挥“绿肺”的功能,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面。

而今,许昌市民出门15分钟就能找到健身休闲的游园或绿地。1月16日,记者从市体育局获悉,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解决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不足的问题,2017年,五个市辖区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建设了468处(套)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

投资1亿多元,“健身房”建到家门口

“我和老伴儿只要有空就会去家门口铺设的健身路径走走,锻炼身体。”1月16日上午,家住市区万丰路北段的刘秀娥说。

刘秀娥口中的健身路径属于平安广场的配套设施。在这个位于清潩河畔的广场上,还有太极揉推器、上肢牵引器、室外漫步机、仰卧起坐板、健骑机等10多种健身器材,前来健身的人络绎不绝。该广场正中间是一个圆形小舞场,每当夜幕降临时,在柔和的灯光下,伴随着一支接一支的舞曲,一群大爷、大妈乐此不疲地跳着广场舞。此外,该广场北部还有一个围笼式灯光篮球场,经常有一群小伙子或灵敏地抢球,或轻快地投篮,恣意挥洒着汗水。

“过去,健身场地少,而且只有双杠、健骑机等两三种健身器材;现在,去哪儿都有健身场地,健身器材也增加到10多种。”刘秀娥幸福地说。据悉,为了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2017年,我市将打造市区“15分钟健身圈”列入“十项民生实事”。2017年,五个市辖区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实际建设468处(套)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

“黑点”变“亮点”,高标准改造边角地块

1月16日15时40分,在东城区科技广场附近的儿童游乐场里,4岁的小佳妮爬上爬下、笑声不断,母亲赵维娟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我是洛阳人,来许昌探亲,没想到许昌街头有这么多儿童游乐设施。”赵维娟坦言,外地许多儿童游乐设施是收费的,而许昌都是免费的。孩子玩了这个玩那个,高兴得不得了。

为了解决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不足的问题,我市瞄准群众需求,大量利用闲置地块、边角地块、插花地块及绿化档次不高的街头绿地,高标准建设篮球、乒乓球、门球等大众参与度高的运动项目场地,彻底将脏、乱、差的市容“黑点”变成城市管理的“亮点”;在居民小区、游园、广场附近,修建滑梯、木马、跷跷板、蹦蹦床、攀爬墙等儿童游乐设施,方便孩子们就近玩耍。

对于新建的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我市对建设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用地总面积在740平方米左右,具有篮球、五人制足球、排球、羽毛球、儿童轮滑等活动功能;户外活动中心,配置50套以上健身器材的全民健身路径不少于1处,大众休闲健身广场面积在2000平方米左右。

完善配套设施,绿色长廊中健身

在天宝路北侧的清潩河畔,一处规模庞大的乒乓球设施吸引着行人的目光;清潩河东岸的阳光沙滩距天宝路约1.2公里,柔软的沙地、精美的雕像和完备的儿童游乐设施,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游玩……不只是清潩河游园,“15分钟健身圈”场地遍布市区天宝河、饮马河等河湖水系,以及科技广场、文峰游园、南湖游园等广场、游园。126个公园、游园和广场,沿市区3条河形成82公里长的绿色长廊,打造了“全年常绿、四季有花”的园林景观。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创建全过程,在绿色生态方面形成独特格局,不仅实现了“开窗见绿、推门进园”,还实现了“一路一树一花一景”,相继建成樱花大道、海棠大道、紫薇大道、银杏大道、法桐大道等景观道路。

与此同时,我市还以人为本、注重细节,完善配套设施,不仅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周边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还合理规划了公共自行车停靠点、公共卫生间、公交站点等便民配套设施,切实为群众着想,方便群众运动健身。

又添新地标,建成后可承办国家级赛事

32000座的乙级体育场、8000座的甲级体育馆、1500座的乙级游泳馆、2.85万平方米的乙级展览馆……2017年9月,占地面积759亩的许昌市体育中心正式开建。这座位于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元大道以北、永宁街以南的体育中心,建成后可承办国家级赛事,将成为集竞赛、演出、会展,体育训练、全民健身,奥林匹克文化交流和市民社交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城市体育文化综合体,并成为许昌的又一地标建筑。

按照许昌市“十三五”期间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到2020年,许昌市将实现市、县、乡、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各县(市、区)建成开放式公共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每个乡(镇)建设两个以上标准化足球场,其中至少1个是社会足球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社区普遍建设多功能运动场地、灯光球场、围笼式球场和健身路径。到“十三五”末,我市将实现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8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新闻连连看

“15分钟健身圈”

我市2017年“十项民生实事”要求,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398处(套)。2017年,五个市辖区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实际建设了468处(套)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其中多功能运动场61个、网球场5个、羽毛球场44个、门球场23个、排球场11个、七人制足球场9个、五人制足球场4个、围网式乒乓球台121组、棋牌桌51套、游泳池1处、健身路径65条、儿童游乐场73处。

广场游园管理办法

早在2014年,我市就出台了《许昌市城市广场游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跳广场舞、唱歌、打陀螺、甩鞭子等行为进行规范,力求为广大市民提供和谐、文明的环境。

《办法》规定,开展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指定一名责任人维护好秩序,06:30前不能使用音量过大的音乐器材干扰周边市民生活,21:00前(夏季21:30前)应主动退场。打陀螺、甩鞭子等活动不能影响其他市民休息、娱乐,避免伤害到人,06:30前、21:00后(夏季21:30后)不得开展上述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管理单位应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管理单位可以没收相关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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