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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眸

摘要:

【核心提示】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源于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源于代表委员的长期实践和理性思考,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我市的政府部门来说,办理好建议提案不仅是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途径,也是通过加强和改进工作赢得社会广泛理解和支持的重要渠道,更是加快许昌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的科学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2017年,我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力度大、思路新、措施实、成效明显,办理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市政府共办理建议提案388件,件件关乎民生,事事惠及群众。其中,人大建议164件,包括议案2件、建议162件;政协提案224件,包括重点提案6件、一般提案218件。截至目前,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53件,其余35件正在抓紧解决中。

讲政治夯实办理基础

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是落实“硬要求”的关键。2017年我市“两会”刚结束,新一届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就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市长胡五岳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市政府办公室要抓紧召开建议提案集中交办会,做好建议提案督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的措施、严谨细致的作风,高质高效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同时,安排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落实,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切实做好建议提案的交办工作。

“办理一份建议提案,赢得一份理解支持”,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6月16日,由市政府负责办理的388件建议提案,全部向58个责任单位进行了集中交办,并在会上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办理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办理工作,坚持班子成员集体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调研、亲自督办。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和日常工作。责任的明确和落实,为办理工作的高质高效奠定了基础。

“3个100%”务求答复到位

把沟通协调、不断反馈作为办理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始终。我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落实“3个100%”,即办理单位与代表委员的沟通率100%,办理单位领导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100%,代表委员的满意率100%。通过明确标准,使沟通反馈工作量化具体化,有章可循,有标可达,便于督查。

为切实提高“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各承办单位特别是市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卫计委、公安局等办理大户,办理前与代表委员面谈了解情况、办理中与代表委员面商解决办法、办理后向代表委员面复解决情况,较好地解决了代表“被满意”的问题。

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和反馈,与代表委员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各承办单位对已向代表委员答复的建议,持续做好沟通反馈,及时把进展情况向代表委员进行汇报,使代表委员能够及时了解后续进展和成效,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和承诺事项的兑现。政协委员马建恩在两会上提出第236号提案《关于打通兴业路、德星路的提案》后,承办单位东城区管委会积极行动,抓紧办理。目前,兴业路(莲城大道至天瑞街段)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成,正在制定拆迁政策,待与拆迁户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后,立即进行后续施工;德星路(新兴路-南海街段)因与多个主干道相交,为确保交通安全,暂不适合对隔离带拆除进行道路连通。对此,马建恩委员高兴地说:“市政府已经向我说明了目前影响兴业路、德星路打通的主要问题,并且制定了得力措施,正积极开展下一步工作。我对办理结果很满意。”

着眼解决问题确保办理实效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市政府坚持把问题是否真正解决,作为衡量建议提案办理效果的根本标准对标达标。

抓好分类办理。各承办单位对答复能够解决的,抓紧解决,绝不能向代表委员“打白条”。对列入规划,承诺条件成熟后再落实的事项,跟踪办理、及时反馈,绝不能泥牛入海、杳无音讯。对代表委员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建议、提案,安排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限时办结。尤其是代表委员往年提过,“两会”上再次提出的建议提案,协调督促承办单位有针对性地重点办理。2017年两会上,民进许昌市委提出的第3号提案《持续维护水系工程 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同2016年提案《关于加强市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关于加强我市河湖水系管理与维护的建议》,体现了市民群众对我市河湖水系工程的持续关注。对此,市政府在切实加强水系管护的同时,积极推进水系立法,协同市人大常委会编制了《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保护条例》,为水系的管理和维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突出难题解决。2017年以来,对议案和重点提案,由主协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答复前充分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并报送分管副市长审定后再正式行文答复。所有建议提案的复文均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对于承办单位办理起来确有难度的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牵头协调,沟通各方,最终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答复意见。对于涉及方面较多、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去年,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牵头协调办理议案建议和重点提案29件,其中杜晓辉委员提出的第1号提案《关于在曹魏古城建设中运用互联网+打造智慧古城的建议》、农工党许昌支部提出的第4号提案《关于适应老龄化发展趋势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等均得到顺利办理。

实行延伸办理。具体工作中,市政府办公室注重协调督促各承办单位将建议提案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制定具体规划,做好问题的持续解决落实。结合靳炳军等10名代表提出第1号议案《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许昌脱贫攻坚战的议案》,市政府在圆满完成2017年2.15万人稳定脱贫年度任务的基础上,将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作风转变年,研究制定了全年完成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1.9万人稳定脱贫,实现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7%,贫困人口错评率、漏识率、错退率低于1%,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的年度目标,以及抓开发式扶贫、抓保障式扶贫、抓“三类重点村”扶贫等具体措施,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强化督促持续服务民生

2017年年底,市政府办公室对由市政府承办所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并安排各责任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透明度,强化了社会公众监督……这是我市把强化督促检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的重要途径逐步深化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市政府督查室将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督查工作考评体系,明确规定“因建议提案主办单位不积极履行职责或不按规定办理等情况,造成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不满意办理结果的,扣除此件所占分值;基本满意的,扣除此件所占分值的一半”;明确专人督办,对办理进展滞后的,跟踪问效,持续督查;对答复不够规范、代表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发回重办,确保质量。并通过领导调研、代表视察、适时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有效推进了办理工作。12月14日、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就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成效,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随机抽查部分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答复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进行回访,并对回访了解到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推动了建议提案反映问题的解决,真正促进了工作落实、问题解决。如第26号建议《关于增加“许昌市民之家”公交车的建议》,承办单位市交通局经过实地调研,新开通了途径市民之家的19路、71路公交线路,对4路、17路、31路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均从“许昌市民之家”或附近经过,每条线路平均间隔5分钟一辆车经过,并全部配备为纯电动新能源空调车,较好地满足市民群众到“许昌市民之家”办事的需求。提出该建议的苏红珠代表表示:“市政府科学及时地在包括市民之家在内的主要地点增设了公交站点,我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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