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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摘要:

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党建引领、改革驱动、创新发展、统筹兼顾、质量创优”的工作思路,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主线,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优质均衡为目标,以“基层支部建设年”“全面深化改革年”和“教育质量提升年”为抓手,以作风转变为保障,坚决打赢“三年攻坚、综合改革、质量提升”三大战役,着力实现教育基础设施由底线达标向高质量、信息化、现代化的跨越,各级各类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跨越,教育改革由单项改革向全方位综合改革的跨越,扎实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 周年献礼。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推动从严治党

1.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等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认真开展“壮丽70年·阔步新时代”“我和我的祖国”等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深入广大师生心中。强化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四项机制”,落实“四大工程”。梳理归纳近年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整理全市教育系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尽快制定推行党组监督的实施细则。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责任,抓好联系点工作,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市直教育系统领导班子的管理、考核、交流及提拔任用等工作。

2.着力推进党建高质量推动教育高质量。贯彻《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不断开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新局面,确保通过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

3.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把2019年作为教育系统“支部建设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测评体系,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落实党建“五化”管理等党内基本制度,强化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抓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持续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促使许昌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上台阶。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三次会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完善加强推动制度落实的措施办法,确保党组监督实施细则在全市教育系统顺利施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聚焦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办学、违规招生等行为,严肃整治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教育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营造廉洁干净、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5.强化教育质量提升。树立科学全面的教育质量观,以人民满意、社会满意为根本目标,以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判断教育质量的标准,制订出台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对学校和校长的综合评价机制,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完善教学评价体系,优化教学过程,打造高效课堂。建立市县、校际、学科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学科比武和竞赛活动,定期对全市推进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出台《许昌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暂行)》,对课程改革典型经验、优秀成果及取得的突破性进展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水平。

6.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培育核心素养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四明八行”德育提升工程,着力构建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打造我市的德育品牌。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做好全国文明校园、省级文明校园评选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学雷锋”“两创两争”先进集体和个人、“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表彰展示活动,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德育工作示范校、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等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丰富育人载体,拓宽育人途径,引导学生注重学习、自觉践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推进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推进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方案》,在三国文化旅游周期间开展研学旅行专题讲座,全面推进研学实践教育工作。

7.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推进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学校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摸底调研,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逐步建立完善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体系,提升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发挥心理育人功能。

8.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完善长效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督导检查。选聘一批减负监督员,做好减负监督工作。继续实施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2019年,在总结市直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经验上,在全市学校进行推广,充分发挥中小学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

9.创新家校合作模式。全面推进家校共育工作的系统化、专业化和体系化,引入国内先进的家校共育服务机构和成熟产品,形成以家校共育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以家庭教育师资培训为保障、以线上线下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家长委员会建设与家长资源整合为补充的家校合作新模式。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营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浓厚氛围,把家长引导和培育成立德树人的一支有生力量。

10.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组织第六届“市长教育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奖励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启动第三届“精品学校”创建活动,召开精品学校创建工作观摩会,总结推广创建经验,深化创建工作。强化过程督导,注重培训提升,组织好名校观摩活动和名校长培训研修。创新教科研管理机制,遴选首批教科研基地学校和覆盖全学段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将各级教研部门的工作重心全面下沉到教育教学一线,并建立完善学校教学常规及教研活动考评机制,切实发挥教科研对教育质量提升的引领、指导、服务和支撑作用。强化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抓细抓实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备课、上课、批改、辅导、考评各环节的工作,强化常规教研、集体备课、教学观摩、专题研讨、课题研究各关键点的督查,着力向课堂要效益、向教研要质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启动实施中小学生民族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11.加强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贯彻落实《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改善、人文素养和审美修养提升为基本目标,创新有效措施,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继续广泛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深入推进“每天两个大课间”制度,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最美大课间”和体育艺术“一校一品”展评活动。以开展校园足球为抓手,推进学校体育改革。组织第八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研。开展学生视力调查,认真落实《河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12.大力加强劳动教育。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校外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利用现有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等开展劳动教育,带动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13.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大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中国语言资源河南汉语方言保护工程。进一步完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手段,努力提高测试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第六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好“经典诵读比赛”“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汉字大赛”和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加大对各类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等四大领域的督查力度,把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引向深入。

三、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14.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筹备召开全市教育大会。落实《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河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出台《许昌市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2019-2035年)》和关于新高考、职教提升、师能提升、优质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提升、“党建+教育”等“1+6”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和督促各地召开本县(市、区)教育大会。

15.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召开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动员会,贯彻落实《许昌市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教育激励机制改革、创新教科研管理机制、创新教育督导机制等重大举措,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及各类教育改革,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方案,建立工作督导和推进机制,积极探索推动改革的有效方法,自觉做推进改革的“排头兵”。

16.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担当作为,加快推进办学办考条件改善,积极推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做好监考员选聘工作,强化监考培训,不断提升招生考试工作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严格落实《许昌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2019年,全市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中招成绩。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音乐、美术等)、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定期对县(市、区)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好用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17.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持续实施《许昌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36所幼儿园,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到2019年底,确保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无证园、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半日观摩活动和纠正“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实施《许昌市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和省市级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不断提升我市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开展省市级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强化对薄弱园的专业指导,开展省市级示范园创建复评工作,进行幼儿园年度复核审验工作,提升办园水平,提高保教质量。启动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审核评估。

18.提高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制定出台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方案,以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抓手,以改善小规模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底线,以集团化办学为引领,优化农村师资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提高办学水平。做好“全面改薄”验收、总结、绩效与评估工作,重点督查“20项底线”要求和五年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全面改薄”圆满收官。认真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严禁产生新的超大班额。确保如期完成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2%以内、超大班额有所下降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消除超大班额。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严格控制因贫辍学,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9.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制订出台《许昌市新高考行动计划》,确立行动计划三年目标,基本化解大班额。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健全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及跟踪检测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实施《许昌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扎实做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推进普通高中学校项目建设。做好省级第二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校遴选工作。认真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标准,落实有关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员培训。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与新高考相适应的各项机制。

20.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进一步完善许昌市职业教育园区功能,完成职教园区公共区域建设任务。全面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实施薄弱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工程和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工程,强化中职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升信息化教学水平。注重职业教育内涵提升,稳步推动教学诊断与改进,完成省级品牌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校企合作,建设产教融合试点、示范校职教集团,打造1-2所校企合作示范校。扎实做好中职招生工作,保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协调发展。

21.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依法依规办学、依章依制管理。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强化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意识。加强对举办者、管理者、教师的培训工作,帮助民办学校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拓宽办学思路和格局,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22.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创造条件申报省级社区教育试验区。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放资源,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好2019年许昌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四、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23.圆满完成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项目建设任务。加大对2019年全市40所中小学、20所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督导力度,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针对全市23个未开工项目、50个在建项目,按照“部分未开工项目3月底前开工、在建项目6月底前主体完工并于秋季投用、进度缓慢项目年底前主体施工”的总体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工作台账,加快项目推进。坚持和完善工作例会、督导考核、项目观摩、销号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三年攻坚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筹备召开教育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持续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采取新建改建提升等措施,完成5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完成2019年480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任务。

24.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加大教育脱贫攻坚力度。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和保障政策,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市对于学前、义教、高中、中职等各个学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健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

25.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继续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升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质量,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明显扩大。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落实“一人一案”措施,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在市特殊教育学校投资建设启智班,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建设一所融合试点小学,保障特殊儿童在校接受教育。加强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建设。

26.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全面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数字教育资源的“供给侧改革”,实现资源供给的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制订《许昌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划2019-2022》,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和应用向创新发展,提升教师、学生网络空间应用水平。推广“三名”(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网络工作室系统平台应用。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电脑制作、创客教育等活动,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和应用水平。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提升行动,推进信息技术与实训教学深度融合。加强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应用和管理人员培训,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

27.加强教育装备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新形式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建设,提升教育装备管理和应用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做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育装备工作,加强高中学科功能教室建设,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稳步推进我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继续开展书香校园和书香班级建设;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师实验教学水平。

五、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28.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李芳、张玉滚精神,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开展以“学习时代楷模,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的师德征文、案例评选、师德演讲、师德论坛、师德巡回报告等师德教育系列活动。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做好“许昌最美教师”、“许昌市德高望重老教师”、许昌市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宣传推介,弘扬新时代许昌教师高尚精神,营造重德养德、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重振师道尊严。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监督“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师德行为底线,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落实好《许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确保对师德师风问题做到动态掌握、及时纠正。

29.大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切实抓好教师培训顶层设计,制定《许昌市中小学教师能力提升三年计划》,进一步完善以“国培计划”为引领、以校本研修为重点的五级联动培训机制,增强各层面教师培训的实效性。落实《河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启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全面深化教师培养领域综合改革。聚焦教师教育管理者、教师培训师培育对象、省市级名师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及其培育对象的培育工作。出台《许昌市教师梯队攀升体系梯级教师标准》,构建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培养长效机制,构建培养从校级骨干到省级骨干、从县级名师到中原名师的基础教育教师专业成长梯队。加强中原名师及工作室管理,充分发挥其辐射、引领作用。持续推进许昌市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工程,遴选2019年“三名”工作室及主持人、成员,建设和完善一批“三名”网络工作室,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科研活动,发挥“三名”工作室的示范带动作用。督促指导建安区完成省级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创建。举办第四届乡村教师优质课评选、第十一届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优质课暨2019年度优秀论文比赛活动。

30.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招聘办法,建立完善教师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组织实施2019年度教师考核招聘、公开招聘和城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鼓励引导县(市、区)建立稳定有效的乡村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持续开展对口支教。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知识考试。

31.努力提升农村教师补充质量。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特岗计划”,加大“特岗计划”中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力度。加强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管理工作,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工作岗位和编制,督促设岗县(市)落实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做到特岗教师与在职教师同工同酬。做好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招生、就业安置工作,及时按政策为该类毕业生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确保到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任教,确保有编有岗。

32.加强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县(市、区)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所需经费,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逐年提高。

六、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夯实教育可持续发展基础

33.进一步提升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水平。推动县(市、区)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公开到县级的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督促县(市、区)全面落实基础教育投入责任,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河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防火墙”作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

34.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国依法治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依法治教宣传工作,切实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着力突出宪法教育的核心地位,打造宪法宣传教育的靓丽品牌,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重点发挥课堂主渠道、学校主阵地作用,继续深化“德法共建、阳光校园”活动,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实务部门的合作,形成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依法治校,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把工作重点转向章程的实施,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制度体系。

35.强化教育督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起草出台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开展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指导各县开展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压实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职责。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将劳动技术教育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继续开展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体音美理化生科学实验课程开设情况常规督导工作。做好春、秋季学校开学、“全面改薄”等专项督导工作。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加大督学培训力度。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建立督政、督学、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体系,进一步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36.加强机关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放管服”改革,狠抓工作落实,注重跟踪问效,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工作能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升思维能力和工作能力,深入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干部选任,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团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37.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建全完善“教育三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综治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学校消防、校舍、校车、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好防溺水、校园欺凌、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规范校车服务与安全管理,完善全市统一的校车管理平台和运行监管网络,实行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服务,保障学生接送安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标准、风险防控标准和评估标准,坚持“三查一改一备案”工作机制,构建全学段的学校安全科学管理体系。落实反恐怖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继续实施学校标准化食堂和标准化宿舍创建活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特定群体专项整治,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机制,大力推进“法治、人文、责任、阳光”信访体系建设。积极做好重要节点和重要敏感时期反恐维稳工作。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管控各类风险隐患,强化应急预警处突能力。推动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积极应对舆情,确保平稳有序。深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有效防范和抵御校园传教,守好政治安全底线,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备注:各单位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月25日反馈市教育局宣传科。联系电话:0374-2699858,邮箱:xcjyxx85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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