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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集中专项检查

摘要:

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集中专项检查。  

此次集中专项检查以治疗心脑血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常用药为重点检查品种,以药品购进为重点检查环节。对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七十九、八十四条“情节严重”情形和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票、账、货、款不相符,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以及药品不可追溯的,按照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通过医保卡套取现金将药品回流到药店的定点医保药店,通报医保部门;对被依法查处的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推送至“信用河南”网站公开,实施联合惩戒。

通过集中专项检查,我市将着力发现和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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