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客户端

请用浏览器扫描下载

关 闭

我市制定《许昌市城区渣土清运源头管控方案》

渣土运输车辆要随车携带“线路牌”

摘要:

6月16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对清运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我市制定了《许昌市城区渣土清运源头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管控原则、管控区域、管控重点和管控措施,要求绕行管控区域,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最短路径驶入环城公路,减少市区行驶时间。

《方案》加强了对渣土车入市“门槛”的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排放阶段为国Ⅲ及以下渣土运输车辆不予审核审验,不予发放准运证;伸缩蓬破损的、后挡板不达标的、密闭不达标的、标示不清的、没有纳入监控平台系统的、监控平台系统长期不显示运行轨迹的不予发放准运证。

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对市区渣土清运工地再次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督促清运工地在出入口设置施工工地渣土运输线路公示牌,要求运输车辆随车携带清运工地渣土运输线路牌。另外,该办公室将联合属地管理部门,严格工地渣土清运审核,对出入口未硬化道路的、无冲洗设施的、有冲洗设施未有效使用的、未落实保洁制度的、未设置施工工地渣土运输线路公示牌的不予办理渣土准运手续;对已办理准运手续未严格执行渣土运输管理规定的、未办理准运手续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编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