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客户端

请用浏览器扫描下载

关 闭

今年1月至3月

我市追补80岁以上城乡居民住院报销费用267.33万元

摘要: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追补8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工作已经结束。今年1月至3月,我市补报参保城乡高龄老人11795人次,共计267.33万元。

据市医保局副局长杨松智介绍,提高参保高龄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我省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之一,这将进一步减轻高龄老人就医负担,是一项非常好的惠民新政策。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但参保人员一定要注意,《通知》针对的是年满80岁的城乡居民,不包括退休职工。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按新标准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2019年1月至3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已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要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情况统计摸底工作,做到逐人追补到位。

责任编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