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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 注重实效

——四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摘要: 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塑造城市文明气质,让群众品尝文明的幸福果实,是建设“宜居许昌”的内在要求。

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塑造城市文明气质,让群众品尝文明的幸福果实,是建设“宜居许昌”的内在要求。

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更为重要的是,今年是我市实现蝉联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坚定的信心,加强领导督导,强化问题意识,完善政策机制,以扎扎实实的创建成果带动整体工作,让广大群众共享文明发展成果。

要注重完善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创建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共建机制,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作为行业部门工作的最低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主动实行对标达标。健全考核机制,继续实行创建工作季测评、年总评,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全域测评、暗访督导、问题通报、负面清单、季度排名等工作制度。健全创建奖惩机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挂钩,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要注重推进实效。把抓落实作为最重要、最根本的职责,作为深化文明创建的重点,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做到工作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务求实效。尤其要注重把文明创建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细胞,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将文明创建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同时,继续发挥好创文指挥部领导分包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创文观摩点评、现场办公制度,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达标。

要注重形成合力。文明创建城市范围不仅仅是中心城区,还延伸到了域内各个县(市、区)和有关乡镇,全市要形成一盘棋,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落实解决。各县(市、区)要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完善创建机构,主动对表对标,确保创建活动全年常态开展。市文明办也要加强对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督导考核。

守住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是全市人民的热切期盼,是我们当前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唯有我们每一个人都强化身在其中的荣誉感,树立重任在肩的主人翁意识,坚持文明创建永不停步的常态化理念,才能真正守住城市荣誉、持续擦亮“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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