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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许昌市委第十二轮巡察集中进驻

市委各巡察组举报反映方式公布

摘要:

按照许昌市委统一部署,从8月12日起,市委七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所辖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2个村(居委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所辖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5个村(居委会)、市东城区及所辖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50个村(居委会)、市社科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侨联、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投资总公司、市国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市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七届许昌市委第十二轮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落实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违纪问题,和同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

根据许昌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巡察从8月12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时间为50天左右。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接收短信手机。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短信的时间为8:00-12:00,15:00-18:00。集中巡察结束后,各种受理信访举报的渠道统一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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